香江公园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香江公园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CS-FZ(招)2014-106-2
开标时间:2014-08-1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香江公园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乐市首占营前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市香江公园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香江公园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包括:公园景观土建(土方、景观亭、廊架、公厕管理房、绿道驿站、广场铺装、园路、栏杆、平台、栈桥、喷泉、雕塑、水电等)、绿化种植与养护、水利护岸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14年12月15日完成全部硬景主体,完成地面铺装,完成所有胸径18cm以上的乔木种植。养护期限为:12个月(含100%苗木保活),从工程完工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长乐市财政局;

2.6.2.设计单位: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园林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本企业在职职工;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为主办方;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榕园[2014]257号文及榕建筑[2014]5号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售价15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1日13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票据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人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78号(邮政大楼六层)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邮编:350003;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号:****************01

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香江公园二期二标段施工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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