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站及垃圾填埋场监测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站及垃圾填埋场监测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环境监测站及垃圾填埋场监测设备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昭公交采〔2014〕15-2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
公告类型 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4-07-16 14:30 到 2014-07-23 17:00
采 购 人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元市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3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件一:环境监测站仪器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为保证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带※号产品非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件二:药品及器皿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件三:垃圾填埋场监测设备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所投标核心产品(COD、NH3-N)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OD、NH3-N、数采仪应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公布认证结果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报告;5、投标人为非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6、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授权人鲜章,原件备查)。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详见本页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伏先生 157*****92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元市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伏先生 157*****921
其它内容 供应商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函(格式见附件2)在 2014年7月2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司鲜章)反馈至广元市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同时抄送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4@qq.com">********4@qq.com,逾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予以受理。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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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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