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碧海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便携式溶解氧仪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碧海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便携式溶解氧仪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碧海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便携式溶解氧仪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重庆市碧海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便携式溶解氧仪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碧海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碧海公司3厂均无便携式溶解氧,为保障对生产工艺的有效调整,需配置2台便携式溶解氧仪。
2、比选范围:采购便携式溶解氧仪表2套,材质:坚固型;量程:0.01-20mg/l;0-200%饱和度,分辨率0.01mg/l,档次:合资及以上品牌。
3、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便携式溶解氧仪 | 台 | 2 | |||
合计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
4.2 投标人必须提供 2019 年以来 (3年内)签订的 1 万元以上的类似购销合同至少1个,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用户证明或其他能佐证该业绩的相关资料);
4.3必须响应本项目技术要求(提供技术响应文件,格式自理);
4.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1年11月-2022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技术要求:详见比选范围
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7、供货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
9、质保期: 12个月
10、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3万元(叁万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11、履约保证金:
11.1形式:银行转账。
11.2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提交中标金额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和(或)其提供的履约担保有瑕疵、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保证金已退还的,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同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3在乙方完整履行完与甲方所签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由乙方凭货物或项目验收合格凭证向甲方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在30天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11.4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款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所有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且乙方应在甲方扣除之日起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至中标金额总价款的10%。
11.5若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和(或)货物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质量索赔,则甲方有权直接扣划、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因乙方违约和(或)货物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质量索赔,甲方扣划、没收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于扣划、没收之日起5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至中标金额总价款的10%,否则甲方有权在所有应付款项内直接扣除相应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
12、本采购项目为总价包干,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保险费、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3、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尾款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14、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业绩证明
(5)技术响应文件
1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5.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5.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报价评审。
我司将结合项目要求、技术响应等因素进行评审,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投标人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16.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16.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 年 2 月 21 日 15时 00 分至 15 时 30 分,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17.2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 2月 21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19.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碧海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158*****891
重庆市碧海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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