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 (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应答人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且有效期内的下列勘察资质证书之一: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6)应答人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设计资质证书之一: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行业)甲级资质。 ③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 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同时具备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资质。 ⑤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7)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相关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应不少于500万元(含税),(注:单项合同业绩金额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以该单项合同对应的金额计算合同业绩金额;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单及对应的发票(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以该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总金额计算合同业绩金额。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及发票复印件)。合同和发票原件备查(业绩清单需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单独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