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

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龙岩龙津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龙岩市铁山镇林邦村洋坑。

2.2 工程建设概况

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发电厂一座(不含渗沥液处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处理规模为600t/d(含80t/d污泥干化处置系统),拟采用2×300t/d的焚烧线,即建设2台3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配1×12MW汽轮机发电机组(发电机功率为15MW),焚烧线年累计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小时。

处理对象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市政污泥(80%含水率,干化至40%含水率入炉)、餐厨厨余筛上物及陈腐垃圾筛上物等。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集成、包装运输、检测、采购、交货、堆放保管、安装、过程管理、调试、培训、质保、售后以及运营服务等一切内容,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

(1)设备采购

中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组织系统所有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

中标人对所采购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下的全部技术和工艺要求,并通过合同约定的所有检测。

中标人应负责依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所采购设备的催交检验(工厂检验和报告、现场清点与检查)、运输以及超限物资的运输等工作。设备、材料、部件在运抵现场后,项目总体竣工验收移交前,中标人应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保管、维护、保养等,防止性能损失、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

设备设施供货主要包含:垃圾接收存储与输送系统、MIS/SIS系统、称重系统、油料接收储存及供应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输送及处理系统、电气系统、化水处理系统、污泥干化处理系统、原水处理系统、工艺供排水系统、生产污废水收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生产用水系统、除臭系统、设备本体及成套系统内的测量仪表及执行机构、DCS控制系统及其它控制设备、设备电缆桥架、电线电缆、设备耐火材料、设备保温材料等专用系统设备、质保期内所有供货设备的维修保养配件工艺管道及管道附属设备(阀门、水流指示计、风门、补偿器、膨胀节、消音器、防爆门等)、油漆(包括最后一道面漆)、设备设施防腐、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标识、巡检钢结构通道、设备专用检修工器具、厂区及工艺运行视频监控系统、系统通信等全套生产工艺所需的设备设施。

(2)安装服务

中标人应提供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服务,确保设备安装质量,符合系统及相关规范要求。中标人应提供的安装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①垃圾焚烧发电厂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服务。

②中标人安装时所需设临建办公室、临建生活区;所需临建生活、办公场地的租用、建设、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③设备存放及钢结构组装所需场地处理费、场地清理费、设备倒运费及场外场地租赁费由中标人负责。

④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标段的配合服务。

(3)过程管理技术服务

中标人须组建技术团队提供设计提资、协助优化设计、协助工程项目推进管理等工作。

(4)调试服务

中标人应派专家和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所供货设备所有调试工作。中标人负责提供所供货设备总体调试计划、调试方案和措施、详细具体的运行维护手册、性能测试方法,完成启动调试任务,并负责对系统运行的优化。中标人应定期提供调试报告。调试工作应分为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联调、带负荷调试、带额定负荷72+24小时连续试运行等阶段。

若设备在较长时间未运行,中标人必须提出静态保护措施建议,即使设备停止的责任在招标人时亦如此。在所供货设备调试开始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所供货设备单体调试方案、运行维护手册等有关资料。中标人应派调试人员到现场,以便正确管理和操作系统及设备。若设备存在缺陷或错误功能,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消除。在调试成功结束时,由招标人出具调试报告,中标人应确认调试结果并签署。

(5)培训服务

中标人需在移交前提供足够的培训服务,培训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6)质保及售后服务

中标人为保证本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建设过程中的规范管理,必须具备完善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保期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7)运营服务

中标人须提供竣工验收后5年内的运营服务,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满足项目正常高效运行及日常维保的一切技术及生产运营人员。年度计划内的停产大修所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用不含在中标人运营服务范围内,但中标人须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中标人必须协助招标人按照CJJ/T 137-2019《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中运行管理水平AAA标准建立运营体系。

运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所有工作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关键节点工期:供货及安装进度须根据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及土建进度需求和招标人要求,具备工作面情况下,安装工期不超过180个日历日。

2.5质量要求

(1)设备货物质量标准: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要求,并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标准和规范。

(2)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其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本项目工作内容与其他合同包的界线

(1)污水:中标人负责将厂区生产废水、渗沥液送至红线外1米。

(2)电气:①以10/35kV升压站10kV进线端为界,中标人负责从升压站10kV侧电缆头开始至厂内所有发电、厂用电系统。②厂用保安电源以10kV变压器馈线柜出线电缆头为界,中标人负责从10kV变压器馈线柜出线电缆头开始至厂内所有用电系统。

(3)生产用水:中标人负责从红线外1米开始接入生产、工艺用水,包括一体化净水系统。

(4)臭气界限:中标人负责全厂生产区域臭气收集、处理系统。

(5)污泥干化系统:中标人负责从污泥车辆运输进入污泥干化车间卸车开始的接收、储存、处理、粉尘收集处理、产品储存输送至焚烧的整个系统。

(6)烟气等界限:中标人负责将烟气等送至烟囱入口处,包含烟气在线检测系统。

(7)垃圾运输系统:含地磅,卸料门,垃圾抓斗起重机等。

(8)飞灰:中标人负责从除尘系统出来的所有飞灰的收集和固化稳定化系统直至装袋。

(9)炉渣:中标人负责含出渣冷却、输送、装卸等过程直至外运车辆装车。

(10)工艺管道:中标人负责全厂工艺管道的供货、安装、防腐、开挖、回填。包括不限于全厂工艺管道、回用(复用)水系统、热工仪表管路及支吊架(包含变送器的支吊架)的采购、制作、安装。全厂热工测点(压力、温度、流量、物位等)的取样管座(温度丝座或法兰)、取样插座、压力仪表接头、取样管、仪表阀、冷凝圈、防堵吹扫、电伴热(如需)等所有仪表安装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所有热工就地设备的安装(包含电缆接头、软管、穿线管、接地线、露天防雨设施等的采购及安装);所有仪表的校验并出具校验报告;全厂风机进口滤网的采购和安装。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开挖和回填时须综合考虑全厂管网系统一并铺设(开挖回填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在工艺管道范围内的管材及安装由招标人负责)。

(11)电缆管沟:招标人负责修建电缆管沟,中标人负责全厂工艺设备电缆(包括但不限于电源、动力、控制、通讯电缆及光缆等)的采购、敷设、接线;电缆桥架、支吊架及立柱托臂、电缆头及电缆敷设附件的采购、制作、安装;电气防火封堵材料的采购及施工。

(12)接地网:本工程主接地网由招标人负责完成并预留设备接地端口,中标人负责完成由所有设备及管线等需要连接至主接地网部分;中标人负责二次等电位接地网,一点接地至主接地网。

(13)为设备的安装固定所需的全部预留孔、预留槽、预埋件、在固定设备等所需的二次灌浆、孔洞封堵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资,预埋件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招标人负责委托土建方实施,中标人负责现场指导和复核。

(14)调试期间的水、电由招标人免费提供,中标人负责调试期间中标人的人工、药剂、柴油等费用。

(15)厂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厂内办公通信系统、厂区消防系统、雨水排水、生活污水排水等由招标人设计院设计,招标人负责委托土建方实施。设备配套的消防(如垃圾坑消防炮)和火灾报警系统(如有)需由中标人明确提资,并负责接入招标人的厂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系统。

(16)临时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接至红线外,中标人按需求自行接入。

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所有与其它标段的接口工作,并提供经招标人同意使用的其它标段实施所需的所有接口资料,当接口与其它标段发生矛盾时,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予以协调和解决,并提供相应变更设计供招标人批准后再进行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备一项日处理量600吨/日及以上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备供货项目业绩

注:(1)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采购施工总承包(PC)业绩或设备供货业绩,业绩须体现供货内容范围,其中业绩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供货及安装:①焚烧炉②余热锅炉③汽轮机④烟气净化,否则不予认定;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签约各方名称、项目内容和规模、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和合同方的往来收付款发票扫描件(或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公告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网络公示截图)。

3.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一项竣工验收的日处理量600吨/日及以上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业绩

注:(1)业绩须为PPP、BOT、特许经营、TOT、ROT或委托运营等业绩类型,业绩须体现运营的范围和内容,若业绩为PPP、BOT、特许经营、TOT、ROT等业绩类型,只有出资超过50%以上的业绩才予以认可,否则业绩不计;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全资子公司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或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同为同一控制人(集团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但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3)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签约各方名称、项目内容和规模、运营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项目投入运营证明材料,如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或电力并网意见书等其他可证明投入运营的材料)和股权证明材料(有需要时),否则业绩不计。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负责设备供应的一方。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7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须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需提供查询到的信誉截图证明:①本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复核。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2月18日08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龙津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林邦村洋坑翁厝路101号

电话:****-*******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幢11层1103

邮编:350002电子邮箱:fjzbzx3b@126.com

电话:****-********、173-5915-2826

联系人:张工、王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5楼

联系电话:****-*******

标签: 焚烧发电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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