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融侨城西苑四期项目供配电工程

郑州融侨城西苑四期项目供配电工程

郑州融侨城西苑四期项目供配电工程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紫荆山南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向东1000米,项目占地约38684.68m2,车库地下2层,主楼地下3层,由6栋25-34层高层,1栋4层商业,1栋幼儿园组成。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6,163m2,地上建筑面积约136,001m2,总建筑面积约202,164m2,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供电方式:双电源供电,变压器安装总容量7940KVA,其中,居民用电变压器安装容量5420KVA,商业及公用设施用电变压器安装容量2520KVA。

2、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相关的全部内容。

3、包干方式:采用不含增值税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增值税税额根据国家税务部门适用的税率计算。

4、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招标资格要求:

6.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送变电工程承装肆级、承修肆级、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

6.2、工程业绩:近三年内需具备全国前50强或本地前5强房企合作业绩;

6.3、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格,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证件齐全,近叁年每年均主持过同类安装工程的施工管理,有丰富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

6.5、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付款条件:(为暂定,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7.1、甲方因工程需要需向电业局及电力部门相关单位缴纳的款项(如高可靠供电费用、预交电费,具体金额以市电业局及相关单位的交款通知书为准),由乙方负责协调办理缴费手续和审核缴费标准及缴费金额的准确性,甲方直接支付给电业局及相关单位。同时,乙方应保证电业局及电力部门相关单位收取的该部分总款项不得超出本合同包干总价的30%,否则,超出部分的款项(以下简称差额款项,差额款项=电业局及电力部门相关单位通知缴费的总金额-合同含增值税包干总价的30%,下同)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支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天内将差额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先行按电业局及电力部门相关单位通知缴费的金额(含差额款项)付款,并自甲方先向电业局及电力部门相关单位付款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差额款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15天仍未将差额款项汇入甲方账户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总价的2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2、本工程合同签订生效乙方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合同总价20%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作为本工程的设备、材料订货款;

7.3、本工程的变压器、高低压柜按图示数量及合同约定品牌全部进场,经甲方代表、监理初验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场设备费用的50%;

7.4、母线(母线桥)、电表箱按图示数量及合同约定品牌全部进场,经甲方代表、监理初验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场设备费用的50%;

7.5、全部工程施工调试完毕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7.6、全部工程经市供电公司客服中心验收合格、凭开闭所、配电房的《送电通知单》甲方支付乙方至合同总价的85%;

7.7、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且双方办理结算完成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乙方在本节点提供给甲方的发票累计金额应为结算造价总金额。

7.8、若本工程达到上述节点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直接将节点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款项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若因乙方提供无效的发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9、结算总价的5%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叁年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结清。

8、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8月27日。

9、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包干造价的3%或银行保函为合同总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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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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