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政府车辆保险投保业务代理机构(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公交车辆及新购车辆保险投保项目)

公开选择政府车辆保险投保业务代理机构(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公交车辆及新购车辆保险投保项目)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司无人售票空调客车、公交出租车及行政小车车辆保险投保业务项目实行公开选择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车辆保险投标业务项目:现有“444辆运营无人售票空调客车含12米级、10米级、7.5米级、8.5米级、6米级、4.6米级) 、新增无人售票空调客车(含12米级、10米级、6米级)车辆数约为180辆、225辆出租车(含计划采购50部)及6部行政小车(含运钞车、施救工具车)”保险投保业务。投保金额预算1000万元以上。
二、代理内容:代理保险投保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编制、送审备案投保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代理费用:代理费用:代理费设最高限价30000元,(含代理费、专家评标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四、报名条件:
1、资质:具备甲级或以上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并符合政府采购要求。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非本市的招标代理单位须在市内注册分公司并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系统注册备案。
五、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须经年检且年检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经年检且年检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六、材料递交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于2014年7月 15日9时至 9时 30分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相关资料,逾期送达概不接受,并在提交资料的同时需交人民币10000元整做为投标保证金(未抽中单位当场退还保证金),抽中单位的保证金在与车辆投保单位签定招标代理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选择办法:资格审查小组对车辆投保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结果不予立即公布,待第二轮报价后再当场统一公布,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代理机构。
八、注意事项
1、车辆投保代理机构在中标后要按车辆投保单位要求及时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备案通过,及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信息,如未能按要求完成代理任务,车辆投保单位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车辆投保代理机构中标后,应按车辆投保单位要求,派熟悉招标业务的人员与车辆投保单位联络开展工作,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招投标,否则,车辆投保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并没收其履约的保证金。
九、公示时间:2014年07月 11 日至2014年07月 15日。
十、抽签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政府采购部(市政府机关7号楼)
十一、联系人:朱国剑 联系电话:180*****889
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4 年 7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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