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2022年劳务派遣及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2022年劳务派遣及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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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2022年劳务派遣及业务外包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HBCY********7-1
招 标 人: 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 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电子地图指引:电子地图搜本公司名称
2022年2月
招标文件审核意见表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代理的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2022年劳务派遣及业务外包采购招标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同意。 招标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章) 2022年2月17日 |
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2022年劳务派遣及业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2022年劳务派遣及业务外包采购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的规定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名称: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2022年劳务派遣及业务外包采购;招标项目编号:HBCY********7-1。
②、招标内容:对汉东广水分公司共计90人的人员费用进行招标,人员总费用包含工资、社保、福利费、劳保费、体检费、管理费/税金,计划金额440万元。
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④、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劳务服务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和本单位的具体要求,随时接受用工单位的检查考核。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和司法部门、国家电网、湖北省和随州市电力公司限制投标时间内。
②、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③、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其状态良好,2021年10月1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④、2019年2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本公告发布后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最终结果以评标时招标代理公司查询为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下同)(网址:https://sgccetp.com.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②、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工交易专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①、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9时00分。
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工交易专区”系统,选择所投项目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电子地图指引:电子地图搜本代理人名称
电话:0722-*******、*******,133*****017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电子地图指引:电子地图搜本公司名称 联系人:包婧婧、刘丽冬 |
1.1.3 | 项目名称 | 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2022年劳务派遣及业务外包采购 |
1.1.4 | 服务地点 | 招标人要求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内容 | 劳务服务 |
1.3.2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劳务服务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和本单位的具体要求,随时接受用工单位的检查考核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见公告要求 |
1.5.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6.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2022年2月23日15时00分可向招标代理人********64QQ邮箱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
1.6.2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招标人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提疑,最迟将在2022年2月23日19时30分前,通过“电工交易专区”在系统里答复,投标人自行登录收取澄清内容。 |
1.7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11日9时00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补疑文件的确认函、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内容均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2 | 投标最高限价 | 招标人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为44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
3.3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或2021年度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 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 不允许 |
3.7.1 | 签字和(或)盖单位章要求 | 按文本格式签字或盖章 |
4.1.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递交 投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为网上递交,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的提示制作投标文件并按照要求进行上传。 |
4.1.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
4.1.3 | 开标程序 |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中系统的要求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 |
5.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或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6.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6.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 |
8 | 其他说明: 1、如有异议或投诉,授权委托人和联系人必须是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2021年10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明细证明资料),否则不予受理,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恶意投诉的将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2、需要拨打办公电话的,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8:30-11:30,14:30-17:30)拨打。 3、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代理合同约定和财库(2018)2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计价格[2002]1980号支付招标代理费,另支付评标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否则为废标。 收款单位: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 180*****392********,开户行: 工行随州曾都支行。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投标无效。 5、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平台通知:电工交易专区平台使用费收取标准:按标包中标(预估)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如每标包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4.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项目投标的。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中标人应承担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各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单位应现场踏勘,要对现场的地理位置、现场地上和地下影响服务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服务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经费或索赔的要求。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公告网站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合法的分包。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见附表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要求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要求时间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公告网站或其邮箱对本项目的各类公告(通知、答疑)信息,因潜在投标人的原因没有注意或疏忽上述网站对本项目披露的各类相关信息,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责任。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要求时间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附后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3.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投标价和投标总价。
3.2.3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3.2.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仅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投标报价表的单价(总价)中。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总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的有关要求。
3.2.6 招标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7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3.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帐户开户资料等材料的复印件。
3.4.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4.4 “拟派项目服务人员架构”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其他人员汇总表应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等复印件。
3.4.5 “承诺函”应严格地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并提供。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中系统的要求进行制作,分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并按照投标工具制作软件进行加密上传。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要求进行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要求重新加密提交。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要求进行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要求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现行规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公告网站发布方式来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与招标人协商签订。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报名截止时间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 | 签名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三:招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五格式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回复确认。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附表四: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五格式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回复确认。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
附件五: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确认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附件(如有):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附件八: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 年。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服务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十:异议函
异议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分权重比例:商务:30%,技术:40%,价格评审:30%
商务初评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企业证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和银行账户开户资料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中有唯一的报价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 |
财务、税收及社保要求 | 见公告要求 |
信誉要求 | 见公告要求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格 | 见公告要求 |
企业业绩 | 见公告要求 |
投标内容 | 符合本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
服务期及质量目标 | 符合本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
评 分 项 目 | 标 准 及 分 值 | ||
商务部分(100分) | 质量体系认证 | 获得ISO质量体系认证的,每一个得10分,本项最多得30分 | 30分 |
经营状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评审,财务状况最好的得10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0分,其他不得分 | 10分 | |
类似业绩 | 2018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同类或类似业绩,每个得10分,满分50分。 | 50分 | |
守合同重信用 | 在过去三年中,获得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每个得5分,本项最多20分 | 10分 |
评 分 项 目 | 标 准 及 分 值 | |
服务方案 | 评委会根据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有关资料采用定量或比较(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后评审,符合采购需求得基本分25分,符合采购需求并综合比较后评为最优的为满分50分,其余根据最优者对比酌情得分。 | 50分 |
服务人员技术及能力 | ①、根据投标提供的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履历进行综合评审,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0分,其他不得分; ②、根据投标提供的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团队资格进行综合评审,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0分,其他不得分。 | 20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比较;为确保质量而采取的保障措施是否周详、科学合理,依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比较,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0分,其他不得分。 | 10分 |
安全保证措施 | 安全保证措施的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比较;为确保安全而采取的保障措施是否周详、科学合理,依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比较,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0分,其他不得分。 | 10分 |
合理化建议 | 根据服务的对象及内容,对本项目提出有利于项目推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比较,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0分,其他不得分。 | 10分 |
评 分 项 目 | 标 准 及 分 值 |
投标报价(100分) | 1、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拦标价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低于拦标价、大于成本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如要求有明细报价的,则需报价,否则,报价得基本分20分。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商务初评标准:见评标办法。
2.1.2 技术初评标准:见评标办法。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详评:见评标办法;
(2)技术详评:见评标办法;
(3)报价计算:见评标办法。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商务详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技术详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计算公式对各投标单位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得分=A×30%+B×40%+C×30%,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为各评委所评定的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2.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定标办法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原则上确定得分最高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及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出现以上同类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其他中标候选人出现以上同类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3.6废标条件
3.6.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的;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的;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的;
(4)采取联合行动或者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5)约定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的;
(6)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的;
(8)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的。
3.6.2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6.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中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
(2)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的;
(3)投标人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的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的。
(4)提供虚假业绩、信用证明等材料的;
(5)使用其他单位人员的;
(6)使用虚假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行政许可证件的;
(7)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存在其他的弄虚作假行为的。
3.6.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参与投标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参与投标的;
(3)冒用他人印章或代替他人签字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他人印章参与投标活动的;
(5)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存在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6.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3.6.6在商务初评、技术初评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3.6.7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内容不完整或表述错误造成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
3.5.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3.6.9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3.6.10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的。
3.6.11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未按规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上传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导致无法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的;
3.6.1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6.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的;
3.6.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时间超过或缩短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3.6.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的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
3.5.1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的;
3.6.1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原则及其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情形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双方按现行范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协商签订。
第五章 项目需求详见本项目附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PurchaseName}
商务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PurprjCode}
分标名称:${SubjectName}
分标编号:${SubbidCode}
分包名称:${PackageName}
投标人:${FullName}(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SubmitDate}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商务偏差表
*******">三、补充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F${ListLegalRepAssignFile}
二、商务偏差表
F${ListBusinessDifference}
三、补充文件
F${ListAddFiles}
${PurchaseName}
技术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PurprjCode}
分标名称:${SubjectName}
分标编号:${SubbidCode}
分包名称:${PackageName}
投标人:${FullName}(盖章)
${SubmitDate}
目录
********">一、技术偏差表
********">二、专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图纸
********">三、招标文件要求的专项应答文件(如有)
一、技术偏差表
F${ListTechnologyDifference}
二、专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图纸
F${ListTechSpecDrawing}
三、招标文件要求的专项应答文件(如有)
F${ListReplyFiles}
投标函
招标人:${BidOrg}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编号${PurprjCode},采购项目名称${PurchaseName},包名称${PackageName}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投标函附表1所列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 本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我方所投标包中标的优先顺序详见投标函附表2(如有)。
8.我公司承诺除已写明的商务、技术偏差外,我方完全响应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
9.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内容,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11)同意并接受《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全部条款内容。
(12)我公司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投标人全称:${FullName}
授权代表姓名:${SqdbName}
授权代表职务:${Job}
授权代表详细办公地址:${Address}
授权代表邮箱:${Email}
授权代表电话:${Phone}
授权代表传真:${Fax}
基本账户开户行:${Bank}
基本账户账号:${Account}
日期:${OpenbidTime}
附件:附表1投标函价格表、附表2优选顺序表(如有)
附表1
投标函价格表
采购项目编号:${PurprjCode}
分标编号:${SubbidCode}
包名称:${PackageName}
投标人:${FullName}
货币:人民币
包名称 | 投标总价 | 折扣比例(%) |
${PackageName} | 金额(小写): ${PackageTaxSumPrice} | 百分比: ${MroDiscountRate} |
大写:${PackageTaxSumPriceD}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附表2
优选顺序表
F${ListPreferenceFileNm}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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