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丁堰镇陈草路路面摊铺及绿化带硬质工程采购公告

如皋市丁堰镇陈草路路面摊铺及绿化带硬质工程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如皋市丁堰镇陈草路路面摊铺及绿化带硬质工程320682-2022-02-011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02月24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682-2022-02-0111

项目名称:如皋市丁堰镇陈草路路面摊铺及绿化带硬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57.89万元

最高限价:157.89万元

采购需求:如皋市丁堰镇陈草路路面摊铺及绿化带硬质工程,为陈草路路面摊铺及绿化带硬质工程,施工地点为丁堰镇陈草路,内容为道路硬化、交安设施等。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条款不适用。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 未被\u201c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u201d、\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u201d、\u201c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u201d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9日至2022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下载

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02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行政审批局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02月2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用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307室竞谈(磋商)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3)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由中标方全权负责,认真做好施工场围档和安全文明生产工作。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实施签到持证上岗,如因违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造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10%。

(5)其他事项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皋市丁堰镇环西大道1号

联系方式:188*****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金地城邦9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徐女士 180*****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铭

电话:188*****166

标签: 工程采购 路面摊铺 如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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