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雕艺文创园玉雕基地土方平整工程(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惠安雕艺文创园玉雕基地土方平整工程(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46
开标时间:2014-08-0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 惠安雕艺文创园玉雕基地土方平整工程(三次招标) (批准文号:闽发改备[2012]C08073号)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046
2.工程规模:总土方平整填方量约为233279.6立方米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参考
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5.资金来源:自筹
6.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8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建造师证书;
注:本招标项目涉及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 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从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的人民币 11 万元投标保证金(不受理现金、汇票的缴款方式),投标申请人应在2014年 08 月 06 日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惠安县支行; 账号:1573 0010 0100 1130 5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须注明企业基本账户全称)。同时于交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三、根据泉检[2005]75号文精神,招标人按规定将中标候选人名单报惠安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查询,对近十年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拟投标人可于2014年 07 月 18 日8:00至2014年 07 月 22 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 。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五、投标人应于2014年 08 月 07 日 15:30 时(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并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07月18 日8时00分至
2014年07月22日17时30分止 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4年07月23日11时30分止
发布答疑纪要 2014年07月23日17时30分前
投标保证金汇入时间 2014年08月06日17时00分前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14年08月07日15时30分止
开标 2014年08月07日15时30分
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螺城镇建设大街中新花园6号楼中新大厦五层)
联系电话:****-********
招标人:福建省惠安雕艺文创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惠安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室
邮编: 邮编:362100
查询电话:130*****566 查询电话:****-********
E-mail: E-mail: ********@qq.com">********@qq.com
传真: 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小康
201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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