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七标段淤泥(河道清淤、明暗沟清淤)检测工作招标公告

2022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七标段淤泥(河道清淤、明暗沟清淤)检测工作招标公告


2022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七标段淤泥(河道清淤、明暗沟清淤)检测工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ZB********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立项批复为长高经发审字【2022】3号文件,招标人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淤泥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2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七标段淤泥(河道清淤、明暗沟清淤)检测工作

2.2招标范围:对2022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开展淤泥(河道清淤、明暗沟清淤)检测工作。

2.3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系生态维护(永春河、富裕河河道局 部清淤和沿河 91 个吐口排查维修);三条明沟及重点市政管线清淤; 市政管网修复;设置节点流量监测点位(永春河、富裕河汇水区域设 置 12 处监测点位);沿河吐口水质检测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图纸及发包人要求,开展淤泥(河道清淤、明暗沟清淤)检测工作。

2.4项目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5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2.6质量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2.7检测费用:根据检测委托单按实际检测数量计算总检测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吉林省检测行业价格收费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自有实验室,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按照《吉林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登记备案。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协议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2月18日至2022年02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版)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CMA认证)证书;(5)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的登记备案证明。

4.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9楼开标室。

5.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西街与磐谷南路交汇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永安街交汇,汇海国际9楼

联系人:冯泽彬

联系电话:180*****8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清淤 改造工程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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