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2-356468

广州市教育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2-356468


广州市教育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教育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356468

(三)预算金额:46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人员要求:3-4名
服务开始时间:2022年2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协助采购人推动教育设施历史遗留项目确权的处理工作,包括:(1)具备确权登记条件的项目台账,(2)按现状保留的项目台账;(3)核销项目台账;3、对台账进行分析,协助采购人审核各项目的处理方案;4、协助采购人与其他负责部门进行沟通,起草、修订提交人大及其他负责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5、对各区开展教育设施确权工作给予法律上的支持和指导;6、协助采购人对其他相关文件、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二)协助采购人处理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参民”学校)的工作,包括:1、对规范“公参民”学校工作的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2、参与“公参民”学校规范工作的调研、研讨、座谈等重要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研究事项提出专业法律意见;3、协助审查、修订各区和学校的工作方案,并根据要求发表意见;4、就规范“公参民”学校工作中的法律等问题提供咨询;5、协助采购人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助做好月度工作进展总结和通报;6、协助采购人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文件和其他城市经验做法等相关材料。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2月18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任老师 ********

采购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02月18日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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