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微信公众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医保微信公众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南通市医保微信公众号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合同授予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南通市医保微信公众号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医保微信公众号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医保微信公众号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万元/年
最高限价:7万元/年。(超过限价的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先签订壹年,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履职期间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的权利,可以采用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具体续签合同按采购相关文件和医保局内控制度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磋商文件第七章后附格式);
3、拟派本项目运营负责人必须具备新闻采编资质并具有新闻或中文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社保);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8日至2022年02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份,随投标响应文件递交。
四、投标报名函的递交和询价响应文件的接收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2月26日17: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qq.com。报名函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当天交给招标代理单位。2022年02月26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时间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22年02月28日14时30分。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及开标地址:南通市医疗保障局15楼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01
联系人:薛工
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布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本单位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本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单位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本单位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除非本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本单位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3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1条的规定。
4、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项目需求的全部采购内容计算总价。
5、磋商报价的总价中应包含:差旅费、人员费、交通费、食宿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包含响应磋商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作无效标处理。
7、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七、本项目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凭发票支付70%,其余合同履行完毕后支付。
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式发票。
八、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请自备零钱),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九、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其他内容
1、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3、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4、投标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技术需求
(一)服务专员
1. 具有新闻采编资质,对新媒体运维有深入的了解,熟练使用新媒体常用工具和技能;
2. 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相关推送信息的采集(包括文章内的文字、图片等);
3.结合医保工作特点和年度工作重点,策划年度整体运营方案,并有计划的执行(定位、视觉风格、栏目功能等);
4. 结合当下社会热点和医保部门需求,制定优质宣传方案,进行视觉设计等工作并执行;
5. 管理后台粉丝数据及有效的舆情反馈和引导,出现问题能够及时与单位商议,配合完成24小时后台留言回复工作,确保平台账号运维稳步进行。
(二)日常工作
1. 日常软文推送体现专业企划、原创能力,内部图文排版必须经过专业设计排版语言包装;
2. 结合市医保局实际情况进行编辑推送;如无特殊情况,日常工作日均需推送。
3. 微信文章配图设计;
4. 每次活动之后由专员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做反馈;
5. 每个月底发送下个月的维护计划;
6. 每年针对市医保局实际情况进行有奖问答、竞赛、活动调研、优秀评选、在线投票等活动;
7. 美文策划:能结合市医保局宣传需求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主题策划和视觉、软文、采风等工作并落地执行;
8. 适当结合市医保局信息进行基础图文编辑推送,全年不限篇数(市医保局提供素材,乙方进行美编),转发免费;
9. 通过对市医保局的深入了解,结合公司的后端支持,完成相关考核的工作;
※所有发布内容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避免侵权等法律问题产生。
(三)活动节点海报
重大节日节点,与策划部门、设计部门、技术部门通力合作,负责推进执行相关活动(中秋节、国庆节、春节、年终总结、新年贺岁等10个左右)
(四)舆情监测:全网敏感词检索(30个),每月提供舆情监测报告,特殊情形专报(一般不超过2次)。
(五)活动策划
线上:一年不少于5次左右线上活动策划;
线下:一年2-3次的活动策划。
(六)微信菜单栏:日常维护搭建及信息录入和信息更新。
(七)宣传亮点: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策划2期(包括但不限于漫画,H5等);根据官微定位,设计符合市医保局新媒体宣传的亲切而积极的虚拟形象(IP形象),并加入诠释和个人说明(不超过2个)
(八)人员专项支持:重大活动及会议支持一名记者和一名摄影师,完成稿件和图片(全年2-3次)。
(九)其他备用微小服务:实施支持,小标题配套设计,头、尾版图设计,活动图片设计,单位应急事务。
二、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先签订壹年,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履职期间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的权利,可以采用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具体续签合同按采购相关文件和医保局内控制度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续签合同。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凭发票支付70%,其余合同履行完毕后支付。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单位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
2、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
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
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9、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
11、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
1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
1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磋商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4、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项目磋商的技术和商务报价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商务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技术分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项目预成交人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7、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1)若总分相同,则按最终报价响应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2)若总分且最终报价响应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
8、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9、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四、综合评分评审标准
(一)技术分:(9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标细则及说明 | 分值 |
1 | 企业资信 | 1、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 2、具备有效期内的IO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认证范围含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新媒体策划及运维服务的加2分,满分4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0-6分 |
2 | 企业实力 | 1.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得3分,荣获市级以上荣誉得2分。满分3分。 2.具备专业舆情监测服务的能力,有舆情监测技术手段,满分3分。 | 0-6分 |
3 | 类似业绩 | 2019年01月01日以来响应人 1、承接过政务媒体运营类似项目的,每个2分;医保政务媒体运营项目,每个3分,满分9分。须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承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微信微博技术服务运营良好,粉丝数量≥8万人,得2分;粉丝数量≥16万人,得5分。(提供粉丝数量截图) 3、承接过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专业舆情监测服务,每提供一份专业舆情报告得3分,满分6分。 | 0-20分 |
4 | 项目方案 | 整体运营方案:根据投标人项目整体建设方案,结合采购人项目建设需求进行综合打分:(1)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满足采购需求,展现方案图文较多的的得12-15分;(2)内容基本详细、合理性较好、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展现方案图文较少的得8-11分;(3)内容不够详细、合理性一般或较差、一般或较差,没有提供设计方案图片内容的得 3-7分。没有提供得0分。 | 0-15分 |
配合响应方案:根据响应人与采购人的配合机制、响应时间、服务保障方案等,综合评定。 | 0-10分 | ||
1、应急预案:根据响应人的处理负面舆情经验以及公关传播(意见、投诉处理、危机公关)预案等,综合评定。满分5分。 2、舆情应对:能每月提供专业舆情检测报告,且数据详实,内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满分3分。 3、具有相关保密制度,满分2分。 | 0-12分 | ||
合理化建议:根据响应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定。 | 0-6分 | ||
5 | 项目组成 人员 | 1、根据技术支持团队人员的能力、职称、从业时间、项目经验、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0-5分) 2、拟投入不少于5个运营人员的项目小组。成员包括1名项目小组负责人、内容总监1名、新媒体编辑(具有新闻采编资质)1 名、专职设计1 名、技术开发人员1名。满足要求得基本分6分。每少一人减1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多10分。(提供人员毕业证书、运行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社保) | 0-15分 |
注:1、在本项评分标准中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采用百分制,评审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商务报价分:(10分)
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7万元/年。超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商务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2、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3、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
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6、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8、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
9、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七、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1 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授予
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
六、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付款方式: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后预付合同价的50%;专项审计结束后支付剩余部分。
八、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格式请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有关质疑资料”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投标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审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6、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7、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被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七、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资格审查文件(壹正贰副制作、密封):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
3、拟派本项目运营负责人必须具备新闻采编资质并具有新闻或中文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社保);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技术响应文件(壹正贰副制作、密封):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服务要求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投标文件。以下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可能直接影响技术评审的得分;
1、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2、磋商文件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
(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壹正贰副制作、密封)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附件);
2.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参见附件);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授权委托书(如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时被授权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 (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二○二一年 月 日
5、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
依据贵单位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二○一九年 月 日
6、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报价轮次 | 报价(万元/年) | 备注 |
1 | 首次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2 | 第二次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
(2)磋商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包含人员费、交通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包含响应询价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3)第二次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首次磋商报价。
7、报名函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贵单位的询价文件我单位已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下载。我单位报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
报名单位:(盖公章)
联系人:电话:
年月日
注:
(1)报名单位请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此报名函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qq.com。
(2)报名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交给招标代理单位。
(3)未按时间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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