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我单位受北京市民政局委托,现将“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内容 | 预算 |
1 | 北京市民政局 | 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 | 为北京市民政局提供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人民币162.5万元 |
1.本公示在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2年2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联系方式:戴翔、吴少丹,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
附件: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市政府印发《关于规范一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发【2016】65号)的相关条款规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和注销登记时,不再由申请人提供离任审计报告和注销清算审计报告,该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
1、服务期限: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
2、分包划分情况:
包号 | 计划离任审计(个) | 计划注销审计(家) |
第一包 | 14 | 3 |
第二包 | 14 | 3 |
第三包 | 14 | 3 |
第四包 | 14 | 2 |
第五包 | 14 | 2 |
第六包 | 14 | 2 |
(计划离任审计约84个、注销审计约15家)
二、服务内容
对被审计单位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定的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其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注销清算审计主要是对单位清算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审计要点:
1、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对领导人任职期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检查被审计单位财务编报范围是否正确,所有分支机构的报表是否纳入财务报表编制范围,单位编制的会计报表是否全面、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其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可靠等进行的审计。
2、内部控制建立、执行情况
主要检查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了有关决策程序,其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流程执行,执行是否严格,有无流于形式;审查决策的程序及结果,有无违反程序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重点关注领导人任职期间做出的有关对外投资、在建工程、大额合同等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单位内部控制程序,是否造成重大损失。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是否经理事会等有权机构讨论批准。
3、公益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是否规范
主要核查公益项目及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核算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是否安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背公益性、违背公平原则,是否经理事会等有权机构讨论批准,公益项目或专项基金是否规定进行信息公开,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和真实。
4、分支机构和对外投资的管理情况
分支机构设立是否规范、有无履行登记和审批程序,社会组织能否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施有效管理,是否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是否超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分支机构的运行是否合规等;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对投资项目实施了监管程序,对外投资是否存在风险,投资收益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5、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资产质量是否优良,是否存在不良资产;任职期间整体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和完整;资产是否安全完整、资产配置是否合理及得到有效利用,是否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
6、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对领导人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情况进行审计,包括核实原领导人及单位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和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情况进行的审计。
7、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领导人在任职期间是否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以权谋私、生活腐化和挥霍浪费等行为。
8、履行任期经济责任中的其他需要审计的方面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纳税义务、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内容等。
9、组织资金的内部借款和外部借款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组织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向组织借款,合作单位向组织借款,而组织在没有合理的审核程序及留痕情况下借款的问题等。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到2022年年底,承担该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
2、离任审计年限: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年限为其提出申请之日前两届(任期不足两届的以实际任期为准)
3、供应商在接到审计申请单后20天内将审计报告提交给被审计人(需提前完成审计的,10-15天内将审计报告提交给被审计人),供应商应做好各项工作资料的交接记录。
4、每个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及时编制工作总结,同时要求被审计人填写用户满意度调查表(后附),并将工作总结和满意度调查表送交采购人。
四、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内容应详尽明确,充分体现专业化程度及对社会组织业务、非盈利组织财务制度的熟悉和了解,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项审计服务的认识、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人员安排、质量保障措施、保密措施等内容。
五、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优质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供应商应做到:
1、应熟悉社会组织内部运作、财务管理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认真学习本项目相关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组织的运作规律和管理要求,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规范、资产管理等相关财经法规;
3、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按照规定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4、应针对审计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管理方面不足,如实披露,并提出整改意见或改进建议。
5、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审计“八项规定”要求,不得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收受酬金或其他财物,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及其它利益。
6、参与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审计单位财务情况和审计结果。
六、供应商管理要求
每个项目逐个验收,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随项目资料一同归档,以便于后期审计复核。
从项目启动时,北京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有成交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管理。
七、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为按照下表执行,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该标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详见下表:
离任审计 | 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 | 最高限价 |
100万(不含)以下 | 2500元/个?年 |
100万(含)-400万(不含) | 5000元/个?年 |
400万(含)以上 | 8000元/个?年 |
注销审计 | 5000元/家 |
注:年为审计年限 |
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其他说明
因本项目具体情况,为保证项目进度:
供应商如同时投报本项目第1~6包的2包(含)以上,则供应商须按包拟派不同项目团队分别负责各分包工作,且各分包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均不可重复,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有分包团队人员名单。同时,应组成供应商管理层面的疫情防控小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本项目评标按分包1~6顺序进行。如果1~6包供应商在之前分包中已经获得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则在后续分包评审中,如其拟投项目团队人员与被推荐为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分包中所投人员有重复情况存在(1人及以上),则该后续分包“拟投入团队”评分项整体得零分。
*供应商如同时投标2个及以上分包时,无论拟投入团队人员是否有重复,均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专项承诺:如在本项目第1~6包成交2包(含)以上时,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拟派的项目团队执行各分包工作,如“拟投入团队”评分项整体得零分且获得成交资格,合同签订前,将按包组成人员不重复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团队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未按响应承诺履行相关职责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违约处理。
九、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