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公开招标][勘察设计]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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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一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江发改投[2021]246号、泸江发改投[2021]251号、泸江发改投[2021]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e8d15ec">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江发改投[2021]246号、泸江发改投[2021]251号、泸江发改投[2021]2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a88f6456c4615c1b9">江阳区竹兴路旁
2.2建设规模:新建老年养护楼,建设面积15000平方米,建设床位300张,建筑装饰装修和设备购置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备案
设 计 范 围 : 本 工 程 设 计 包 括 方 案 设 计 、 初 步 设 计 、 施 工 图 设 计 及 施 工 期 间 的 后 续 服 务 四 个 阶 段 和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外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的 所 有 设 计 和 服 务 。
2.5标段划分:********8a83a5">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ea9">接受(?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4f099cbe46d057e4f1aa">( 1 ) 联 合 体 单 位 不 得 超 过 2 家 ( 含 联 合 体 牵 头 单 位 和 联 合 体 成 员 单 位 ) , 联 合 体 牵 头 单 位 必 须 是 设 计 单 位 。 ( 2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各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 ( 3 )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与 联 合 体 在 同 一 标 段 中 投 标 。。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在有效期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同样有效)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入川录入人员(原验证登记系统所显示的人员在《验证登记证》有效期内仍视为有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5">不 给 予(□给予或********54e79a7b661480c0666a4">?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3-16 09:3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时间截至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办理的CA数字证书免费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xxx.LZZF,含图纸)。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3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5.4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泸州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lzsggzy.com(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操作手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确认上传,并拍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投标文件递交回执》,以表明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成功,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开标当日,投标人选择抵达开标现场的,需将该数码照片带至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c6450a">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ca7d2707bb46dd428">/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
地址: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d446208b4968c6afea6340">133*****569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注:(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3)3.1中“其他要求”是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不得故意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售文件,特别是发售期最后一天应当回避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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