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达州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达州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达州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达州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达州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http://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8日
项目名称:
达州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达州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所属地区:
    达州市
  • 所属行业:
    招标代理
  • 截止时间:
    2022-02-24

达州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达州高新区规划展示馆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达市发改经审【2022】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达市发改经审【2022】16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达州国鑫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达州高新区三中心

2.3 项目规模:该项目实施的展陈布展规模为2260平方米,将对原达州高新区规划馆序厅、新区名片、概览篇、布局篇、智慧篇、产业篇、生态篇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对原展墙面层造型及部分原结构改造拆除、展示空间装饰装修、展示造型结构、展示画面、展品展项布展,展陈灯光布置、多媒体互动、硬件系统集成、多媒体软件编程、中控系统,园区规划沙盘、多媒体影片创作、拍摄、制作,高新区升建的环境氛围打造及景观提升。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四川省资中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1000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①、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和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四川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工程咨询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公示截图或查询截图);②、以上人员印章和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申请人需提供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截图,按照比选文件目录编制申请文件。2、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信息完整一致;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0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2年0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0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2年0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达州国鑫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3*****359

传真:

2022年02月2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提升 展示馆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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