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推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信息、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服务推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信息、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

录。

(1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 2 )健康体检包括-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

等。

(3 )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 - 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

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各类重点人群的随访和管理记录。

( 4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诊

记录等。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 1 )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

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医

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0 - 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随即建立;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则由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随即建立。

( 3 )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存

放。有条件的地区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 )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在调取其健康

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填写和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 2)入户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

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 )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1.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

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负责健康档案管理I

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

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3.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

隐私。

4.统-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

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

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5.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

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6.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

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

护人同意后,可使用。

五、服务机构

各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服务时间

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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