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相关知识一问一答(2)

新冠肺炎相关知识一问一答(2)

1. 问:我们公寓楼和办公的地方都是使用中央空调的,目前是不是需要关掉?

答:(1)公寓楼、行政办公楼和商务写字楼疫情防控时期,如需继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加大系统的新风量,并关闭回风。在保证一定室内温度的前提下,可同时开启排风系统。

1采用全空气空调通风系统的空调区域,应尽可能加大系统的新风量。对单风机空调通风系统应关小或完全关闭回风阀,全开新风阀,以提高系统的新风量,同时开启相应的排风系统,并适当开启外窗以确保通风有效性。对双风机空调系统关闭回风阀的同时,开大或全开新风阀,使系统可全新风运行,新风阀的开度要注意室内温度不宜过低。

2采用“风机盘管+新风系统”的新风空调通风系统应全部投入正常运行,同时应开启相应的排风系统。有外窗的房间在使用过程中应使外窗保持一定的开度,尽可能地引入室外新风,改善室内空气品质。

(2)所有新风应直接从室外清洁处引入,并直接接入空调机组以防新风短路。

(3)停用空调机组中的湿膜加湿功能。

(4)在空调回风口安装纳米或高强度紫外线灯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装置。

(5)应由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清洗消毒。每月及疫情结束后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一次。

(采编自: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要求》)


2. 问:很多场所都关闭中央空调了,那么高铁上空调还开么?

答:对于汽车、非全密闭火车、轮船等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轻启窗户,加强通风。对于飞机、高铁等不能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关小或完全关闭回风阀,全开新风阀,以提高系统的新风量,同时开启相应的排风系统。应加强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洁消毒,每月及疫情结束后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一次。

(采编自: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要求》)


3. 问:我是怀孕5个多月的孕妇,发现戴着口罩时间长点就会很闷,这样会不会影响孩子?

答:正确佩戴口罩是减少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有效方式。外出等时候应当佩戴口罩,但在一个人独处时且通风良好、在空旷处时可不佩戴口罩。

担心戴上口罩影响胎儿的氧气供应等问题,实际上没有医学依据。有些孕妇戴口罩后出现短暂呼吸困难,可能是和不适应、紧张有关。孕妇可做好自身心理建设,通过心理调适、简单运动或转移注意等方法来调整减轻焦虑。

(采编自:健康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


4. 问:孕产妇近期一直呆在家里,家里在卫生防护上应当注意什么?

答:孕产妇在疫情流行期间,应当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需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居家时,可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保持居室空气清新,温度适宜,适时开窗,避免过冷或过热;

(2)孕产妇的毛巾、浴巾、餐具、寝具等生活用品应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3)注意保持手部卫生。饭前便后、照护小孩前后,用洗手液或肥皂和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尽量避免亲朋好友探视;

(5)保持营养均衡、做好体重控制、生活规律、睡眠充足、心态良好。

(采编自:健康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


5. 问:我近两个月因为怀孕,一直呆在家里,家里人都没有去过外地,如果有不舒服的症状怎么办

答:孕妇在家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1)孕妇在家中,首先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每日测量体温、体重,有无呼吸道感染症状,定期监测胎动;孕早期孕妇,如果B超已确认宫内孕,出现轻微腹疼或少量流血,可自行在家休息观察;如持续少量出血或反复不规则少量流血,应及时就医。

(2)在疫情高发期间,怀孕28周以内的孕妇如无特殊情况可与产科医师协商适当延后产检时间,自行居家监测胎儿宫内情况(胎动).随着孕周的增加,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危险,特别时怀孕28周以后的孕晚期孕产妇,一定要按照医生的建议到医疗机构就诊。必须进行产检时,应提前预约,做好防护,并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存在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孕产妇,要严格遵医嘱治疗。孕期出现异常情况(头痛、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常腹痛、胎动异常等)或有分娩征兆时,应及时就医。

(3)孕妇出现鼻塞、咽部不适等轻症时,如果14天内没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无发热,可居家观察,充分休息,每日监测体温并自行观察症状轻重变化。

(4)如果孕产妇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根据要求居家或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孕妇观察期间需同时密切关注自身症状及监测胎动。如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惊慌,立即与社区管理人员或医学观察工作人员联系,准确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及时就医。

(采编自:健康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


6. 问:我家小孩一岁还没到,戴不了口罩,我该怎么给他做防护

答:一岁以下婴儿不宜佩戴口罩,以被动防护为主。

(1)看护人需主动戴好口罩,不要亲吻孩子,不要对着孩子咳嗽、打喷嚏、呼气。

(2)婴儿需穿着合适,不要过度捂热或受凉。

(3)不要用嘴尝试或咀嚼食物、用嘴吹凉食物后喂食孩子,不要和孩子共用餐具;

(4)孩子的物品、玩具、餐具一定要定期消毒。

(5)如果不是必要,尽量不要带孩子出门,尤其是到公共场所或密闭空间,如有外出,则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可能远离他人(保持距离至少1米)。

(6)和孩子玩耍前,要认真洗手,家长外出回家后要更换衣物、洗手后才能抱孩子;

(7)家中应定期通风,通风时,可以将孩子转移到另一房间以免受凉感冒。

(采编自:健康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


7. 问:孩子发热,要不要去医院?

答:疫情流行期间,若儿童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但确定无外出、没有接触过患者或感染者,可先监测儿童体温,(选择网上问诊等方式)居家治疗普通的呼吸道感染。如果体温持续不降、咳嗽加重、出现呼吸困难、精神状态不佳等,建议就近到开设儿科门诊的医院,遵医嘱进行检查和治疗。

(采编自:健康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


8. 问:最近,家里老人怎么做好心理调适?

答:面对疫情,老年人可能会感到紧张、不安、困惑、害怕或暴躁,这都是正常的。这时可以多和家人和朋友聊一聊,了解科学防控知识会有帮助。

保持正常的饮食、睡眠、锻炼对于保持好心态、增强自身免疫力非常重要。打麻将、打牌、喝酒、熬夜看电视等都不应该,缓解焦虑等情绪有多种方法,不要用抽烟、喝酒等不当且影响健康方式来缓解情绪;

关注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采编自:健康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


9. 问:家里老人有高血压等慢性病,针对这些慢性病,他们在疫情期间应当注意什么?

答:特殊时期,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要做到坚持按医嘱规律服药,做好日常健康监测。

(采编自:健康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


10. 问:居家使用化学消毒产品,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在使用各种化学消毒产品时,应当注意:

(1)75%酒精。直接使用,擦拭或浸泡小件物品、擦拭物体表面、皮肤和手等。要注意远离火源。

(2)含氯消毒剂。建议根据产品标签说明书进行使用,常用的居家消毒浓度为250mg/L-500mg/L。可用于白色棉织物、耐腐蚀物品及物体表面的擦拭消毒,或者小件物品的浸泡消毒,如浸泡餐饮具30分钟。

(3)免洗消毒剂。在手部没有可见污染时,可直接涂抹、揉搓使用,如果手部有污染时,可在洗净双手后使用,取适量手消毒剂(一般挤压或者按压手消毒剂瓶一次,挤出的手消毒剂不少于1毫升),进行充分揉搓后,1分钟后即可达到消毒作用。

(4)化学消毒剂使用时应注意消毒剂的漂白性、腐蚀性等。做好个人防护,如戴橡胶手套等防渗透手套。化学消毒剂要妥善保存,密闭瓶盖,放置在阴凉通风且儿童不易接触的位置。

(采编自:健康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


11. 问:可以用白酒制作消毒液吗?

答:酒精消毒浓度要达到75%,大部分市面上售卖的白酒达不到有效消毒浓度的,因此用白酒消毒达不到消毒效果。如用酒精进行消毒,最好采用擦拭的方法,不要采取喷雾,否则容易产生危险。

(来源: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


12. 问:可否使用酒精对衣物进行消毒?

答:不建议使用酒精对衣物喷洒消毒,如果遇到明火或静电,可能发生燃烧。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


13. 问:如果有人隐瞒疫情相关内容,是否会将其列入征信黑名单?

答: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来源:上海人大,《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14. 问:可否使用酒精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答:不可将酒精用于大面积喷洒,环境物表消毒。如楼道、会议室、办公室等都不可以用酒精喷洒消毒。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


15. 问:卫生间的干手器能在30秒内杀死新型冠状病毒吗?

答:不能。干手器不能有效杀死新型冠状病毒。为了防止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应该经常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或用肥皂和水洗手。将手清洗干净后,用纸巾彻底擦干或用暖风干手器彻底烘干。

(来源:华山感染微信公众平台,《张文宏:WHO新型冠状病毒的传言和事实》)


16. 问:紫外线消毒灯能用于皮肤的消毒吗?

答:紫外线辐射会导致红斑(皮肤过敏),故不能应用于手部或其他皮肤部位的消毒。

(来源:华山感染微信公众平台,《张文宏:WHO新型冠状病毒的传言和事实》)


17. 问:有的居民听说自己小区里有了确诊病例,或者楼里有隔离的病例就很恐慌,不知道传染的风险有多大?

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确诊之后都会到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也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确诊病例的家庭以及小区的公共区域都将进行清洁消毒,所以作为小区居民,无需过度恐慌,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采编自: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2月8日新闻发布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冯录召研究员)


18. 问:一次性口罩用完能不能用医用酒精喷洒进行消毒再重复使用?

普通居民在风险比较小的地方使用一次性口罩,在保障口罩清洁、结构完整,尤其是内层不受污染的情况下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每次使用之后都应该放在房间比较洁净、干燥通风的地方。

喷洒消毒剂,包括医用酒精,会使防护效率降低,不宜采用酒精喷洒的方式消毒口罩。

(采编自: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2月8日新闻发布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冯录召研究员)


19. 问:什么是“无症状感染者”?

答:新型冠状病毒的“无症状感染者”指的是没有明显临床表现如发热、乏力等,但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简单来说,就是有的人身上携带病毒,但是自己不发病,没有明显症状,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生病了。

(来源:人民日报,《什么是“无症状感染者”?看完这些就明白了!》)


20. 问:什么人会成为“无症状感染者”?

答:目前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是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更多发生在家庭成员中。

(来源:人民日报,《什么是“无症状感染者”?看完这些就明白了!》)


21. 问:我自己是不是“无症状感染者”?

答:如果在过去14天中没有武汉及周边地区旅行史,且身边无家庭聚集性发病,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不需要过度担心。

如果有上述情况,则应及时上报、及时隔离,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和诊疗。

(来源:人民日报,《什么是“无症状感染者”?看完这些就明白了!》)


22. 问:蒸食醋可杀菌消毒?

答:蒸食醋对新型冠状病毒没有良好的消毒效果。食醋中的醋酸含量一般较低,远不能达到杀菌消毒的作用。

(来源:人民网,《别传了!这样消毒并不管用!》)


23. 问:网上传的洗热水澡是否可以做到灭杀新型冠状病毒的作用?

答:根据研究,病毒对热敏感,但新型冠状病毒要在56℃的水中保持30分钟左右才可灭活。洗热水澡(水温处于40℃以上),不能灭活新型冠状病毒。

(来源:人民网,《别传了!这样消毒并不管用!》)


24. 问:新型冠状病毒主要的传播途径是什么?

答:目前,新型冠状病毒主要的传播途径还是呼吸道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气溶胶和粪—口等传播途径尚待进一步明确。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病例多可以追踪到与确诊的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的情况。

因此,做好现有防护措施能够帮助我们有效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我们需要对此引起充分的重视,但暂时不必对于气溶胶这类次要传播方式过于担忧。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健康中国)


25. 问:空气中是否有新型冠状病毒?还能开窗通风吗?

答:新型冠状病毒可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而飞沫传播距离很短,不会在空气中长期漂浮。在日常通风环境下,空气中一般不会有新型冠状病毒。所以建议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是降低感染风险的有效措施,但同时要提醒大家,注意保暖。

(来源:健康中国,《空气中是否有新型冠状病毒?还能开窗通风吗?》)


26. 问:本次新冠疫情中的患者都是重症吗?

答: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绝大多数是轻症。比较少数的病人才会发展成重症或者危重症。

(来源:人民日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15个最新解释》)


27. 问:没有病的需要吃药预防吗?

答:不主张没有病的人吃药,或者说用点什么药来预防,因为现在没有合适的药来预防。

(来源:人民日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15个最新解释》)


28. 问:老年人是高危人群吗?

答:老年人免疫功能弱,且多合并慢性疾病,是高危人群。现有的重症患者多为老年人和合并基础疾病者,一定要加强防范。

(来源:人民日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15个最新解释》)


29. 问:工作期间身体锻炼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不建议多人集中锻炼。建议个人可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抵抗力。可做一些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运动和健身操,也可以在座位区域做一些简便易行的运动。

从增强抵抗力和调整情绪的角度,适当的运动是必要的,市民也可以通过“学习强国”“健康上海12320”等平台获取视频或图文的运动教程。

(采编自: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学习强国;健康上海12320)


30. 问:办公室的电话如何消毒?

答:建议单人使用的座机电话每日以75%酒精擦拭1次,多人使用的座机电话可根据使用情况以75%酒精进行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擦拭。

(采编自: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


31. 问: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应如何消毒?

答:手机的使用频率高,建议市民可尽量减少手机使用。外出使用手机支付、手机放置于其它地方等情况下,可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清洁手机前后应当做好手卫生。

平板电脑等设备亦可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

(根据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中座机消毒撰写)


32. 问:召开会议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疫情流行期间尽量不开会、少开会、开短会,可采用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形式开会。如必须开会,应保持会议室通风,参会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开会人员间隔至少1米以上。尽量使用自己的水杯,外来人员使用瓶装水或一次性纸杯,共用水杯使用过后应及时消毒,可在洗净后煮沸15分钟或参照说明书使用消毒柜进行消毒。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可采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有效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采编自: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


33. 问:隔离期无症状是否代表不会被感染?

答:为期14天的隔离期结束,接受隔离观察的人没有发病,仅代表该观察者这一次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后没有发病。不代表隔离观察者在下次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无保护接触后也不会被感染。所以,隔离期满解除隔离者也需要继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非必要不外出,通风、勤洗手、戴口罩。

(采编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新型冠状病毒科普知识】密切接触者多久可以解除医学观察?》)


34. 问: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为何要洗手?

答:目前该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除了呼吸道飞沫传播,还有一个重要传播途径是接触传播,其可以是直接接触患者的分泌物,也可以是通过一些公共用品,而间接地接触到病毒,因此,通过洗手可以简单有效地切断这一途径,保持手的清洁卫生可以有效降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风险。

(采编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2月9日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35. 问:怎样正确戴口罩?

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戴口罩应该严格遵循以下四步:1戴口罩前请洗手;2手不要触摸口罩面,通过两端线绳佩戴和摘取;3如佩戴过程中口罩变得潮湿,请更换;4取下口罩后,立即将其丢进垃圾桶,并洗手。

(来源:上观新闻,《@上海市民,您有一份“居家消毒隔离戴口罩”指南请查收》)


36. 问:口罩可以循环使用吗?

答:在日常生活环境中,如果一次戴口罩的时间较短,回到家里,可以把口罩挂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地方,或存放在清洁透气的纸袋里,下次自己再拿来使用。 当然,重复使用的次数不宜过多。

(来源:上观新闻,《口罩不够用,如何高效利用?》)


37. 问:目前,上海市民家中防疫要做到哪些?

答:一要取消一切社会活动聚集,劝阻重点疫区的亲朋好友推迟访沪计划;

二要常开窗,多通风,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

三要做好日常家庭消毒:对门把手、桌椅、马桶坐垫等重点部位用75%乙醇或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四要讲个人卫生:饭前便后用流动的水、肥皂或者洗手液来洗手,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弯曲遮掩口鼻;

五要避免空气和接触传播:家庭成员要避免接触可疑症状者身体分泌物,不要共用个人生活用品;就餐时,提倡公筷分餐,快进食,少说话,相互交流不宜近,避免握手和拥抱,拱手微笑讲礼仪;

六要严格做好居家隔离:外来返沪人员要配合相关调查,准确报告实情、主动接受隔离;需要居家隔离、观察的,应尽量与家人分住所居住,条件有限的,要分房间居住,单间隔离,同屋居住的全部家庭成员都要戴好口罩;

七要密切关注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佩戴好口罩后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全力配合治疗。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2月8日上海通报新冠肺炎防控情况新闻发布会》)


38. 问:如何看待专家说疫情期间“适当焦虑有好处 过度焦虑要干预”?

答:在重大疫情期间,对于大众来讲,焦虑情绪的产生是难免的,也是必要的。难免是因为焦虑是个体应对重大压力性事件的正常反应,必要的是这样适度的焦虑有助于引起市民的重视,促使个人调动资源、采取积极措施防控疫情。

但是,过犹不及,市民需要主动采取措施,避免过度的焦虑和恐慌,如:保持良好生活节奏和睡眠;多关注官方媒体和科学的疫情信息,避免情绪随着官方信息和谣言的影响产生大起大落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运动和开展一些可占据个人注意力的活动;学习一些积极自我暗示技能和放松技能等。

(采编自: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适当焦虑有好处 过度焦虑要干预》)


39. 问:居家隔离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主要是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所以在居家隔离时,首先要尽量为隔离者选择单独的房间、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和卫生间要有独立的门可以关闭。另外,隔离人员所在的房间尽量与其他家人的生活线路不要交叉,隔离人员居住的房间最好有比较好的通风条件,其房间最好在其他家人生活空间的下风向。

(来源:“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提示】返沪人员居家隔离14天,有哪些注意事项?》)


40. 问:这几天看到和检查人员出现冲突不配合的人,对他们是不是会严惩?

答:根据2020年2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对重点地区来沪返沪的人员,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症状的,应按规定就诊排查。拒绝接受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经卫生健康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观察;拒不配合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对来沪返沪人员填报的健康信息,认真进行核查。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来源:2020年2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41. 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人隔离期未满跑出来了是犯罪么?

答:国家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42. 问:看到微博上那些开着车强行冲进小区还把警察带倒了,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罪?

答: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43. 问:疫情期间如有伤医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如何去惩处?

答: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44. 问:疫情期间那些卖假口罩的商家,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答: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45. 问:为什么会有很多谣言,对编造谣言、传播谣言的人如何惩处?

答: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对虚假疫情信息案件,要依法、精准、恰当处置。对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挑动社会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特别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借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要依法严惩。对于因轻信而传播虚假信息,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46. 问:现在还是看到有些商家(个人)高价卖口罩,这些人查实了会有怎样的处罚?

答: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47. 问: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口罩怎么办?

答: 在餐厅,尤其是集体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坐着吃饭,不宜相互交谈,餐毕应继续带上口罩。

(来源:缪晓辉,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个人防护,微生物与感染,2020 Vol. 15 (1): 21-25)


48. 问:孩子们在家里时间也很长了,对他们的心理上有什么调适的办法?

答:儿童要保持正常的作息安排、生活秩序,合理安排学习、娱乐和居家运动锻炼,不过度使用电子产品。

家长应保护儿童免受过多负面信息的干扰。根据儿童的年龄段和认知特点,告知简单、清晰、必要的信息,树立会战胜疫情,生活会恢复的信心。

家长应保持情绪稳定,注重儿童的防护措施,但不要过度焦虑和紧张。营造安全、和谐的家庭氛围,保障儿童内心的安全感。

家长宜多陪伴儿童,多读书、讲故事、做亲子游戏。对出现烦躁不安、焦虑恐惧等异常情绪表现的儿童,宜多抚摸、拥抱、陪伴入睡等,增强亲子关系、建构孩子的安全感。

对于儿童提出的各种问题,包括疫情、疾病、死亡等问题,家长要保持温和、耐心的态度,不回避、不批评、不忌讳,根据儿童的年龄和理解力给予适宜的回答。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指导,人民卫生出版社出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调适指南》)


49. 问:现在还没有复课,中学的孩子在家中如何调整其心理?

答:保持情绪稳定。避免长时间阅读或讨论负面信息。认识到因为负面信息而产生情绪波动是正常的。如果较长时间处于消极情绪中,要有意识地调节,转换想法,调整行为。

保持健康的作息。保持健康睡眠节律,早睡早起,半夜不要看手机。保持健康饮食。即使不能出门,也要注意个人卫生。

坚持每天锻炼。探索适合的锻炼方式,如广播体操、垫上运动、街舞、八段锦、太极拳、瑜伽等。

保持课内课外学习。利用各种网络资源有计划地学习。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参加网络课程学习,完成家庭作业。

提高信息判断能力。不信谣、不传谣,不要仅看信息表面,而要根据信息发布方的公信力、信息的支持证据和逻辑做出鉴别判断,避免受谣言误导。

维护人际支持。通过远程方式与不能见面的家人、朋友、同学等保持积极联系,彼此表达关心。有情绪波动时可与亲友倾诉,可以为压力较大的亲友提供力所能及的情感支持。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指导,人民卫生出版社出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调适指南》)


50. 问:我太太是孕妇,最近一直在家,整个人心理状态都不是很好,如何帮助她?

答:孕妇本身情绪就更可能不稳定,家中如果有孕妇的,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营造舒适环境。回避不良环境,尽量不外出,居家休息,营造一个安静、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

合理安排生活。保持规律的生活作息,安排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学习孕产期相关知识,了解自身生理心理变化,做适当的家务和体育运动等,增加生活掌控感。

避免信息过载。查看权威的资讯,客观、真实地了解疫情相关信息,提升内心的确定感,避免疫情所带来的过度恐慌和紧张。

正确看待反应。孕产妇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特殊时期,在疫情影响下,更容易本能地感到紧张、恐慌甚至焦虑,学会接纳自己的情绪反应,减少自责等负性应对方式。

寻找情感支持。在情绪不好时可以通过转移注意力、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跟家人、朋友们倾诉宣泄,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学帮助,如科普文章、媒体相关节目、心理热线咨询等方法获得情感支持,及时排遣不良情绪。

按照医生建议进行产检。根据自身情况,听从医生建议进行产检。去医院时不必过度紧张,做好自身和家属防护,遵守医院的防控要求。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指导,人民卫生出版社出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调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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