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2014年市本级财政农田水利建设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江南区2014年市本级财政农田水利建设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南宁市江南区2014年市本级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NJNQ-SJ201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江南区2014年市本级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招标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4】99号文下达投资计划。招标人为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勘察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4]18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延安镇、苏圩镇
2.2 建设内容:南宁市江南区2014年市本级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
2.3 招标范围: 南宁市江南区2014年市本级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本项目招标分为4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为:
Ⅰ标段:江西镇人饮技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江西镇同宁村下沙河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江西镇安平村滕村片高效节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工作;
Ⅱ标段:天堂、六思水库调度规程方案编制服务,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调度规程编制方案批复的工作;
Ⅲ标段:江西镇同宁村下沙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报告编制服务(含测量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编制) 以及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苏圩镇佳棉村、那海河道治理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含测量及可行性报告编制),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工作;
Ⅳ标段:江西镇安平村滕村片高效节水工程设计 (含测量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编制) 以及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其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报告编制服务(含测量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纸设计) 以及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注: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由Ⅰ标至Ⅳ标。
2.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3、设计周期
Ⅰ标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文件;
Ⅱ标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调度规程编制服务文件;
Ⅲ标段:江西镇同宁村下沙河综合治理工程: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在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初步设计后30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实施方案、施工图、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设代服务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完工验收完毕;
苏圩镇佳棉村、那海河道治理治理工程: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设计文件;
Ⅳ标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在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初步设计后30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实施方案、施工图、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设代服务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完工验收完毕。
4、质量要求:
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现行的水利部有关规定及其它现行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Ⅰ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Ⅱ、Ⅲ、Ⅳ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业绩要求:
Ⅰ标段:近五年内有承担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业绩(需附项目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
Ⅱ标段:近五年内有承担过水库调度规程方案编制的业绩(需附项目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
Ⅲ标段:近五年内有承担过河道治理项目设计的业绩(需附项目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
Ⅳ标段:近五年内有承担过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设计的业绩(需附项目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4)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各分项负责人的专业必须是与所学专业或职称证书所填专业相一致或相近,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造价、经济评价分项负责人专业要求不限,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分项负责人还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每天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316室)。
发售人姓名:张工
发售方法: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持设计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查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除外)。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还。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4年8月19日9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佳家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地 址:南宁市壮锦大道 19号
邮 编: 530022
联系人:林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316室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
传 真:****-*******
E-mail:bjlydzb888@163.com
招标人: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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