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经济区内鹤城路、新北路、苏庄河等道路路灯拆除工程其他招标公告
新洋经济区内鹤城路、新北路、苏庄河等道路路灯拆除工程其他招标公告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兴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洋经济区内鹤城路、新北路、苏庄河等道路路灯拆除工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洋经济区内鹤城路、新北路、苏庄河等道路路灯拆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素军
项目联系电话:159502313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盐城兴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盐城市区新华路1号1幢6-7层 (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瞿素军 联系电话:159502313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静;电话:18551503069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3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应证书)。
项目组成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1月3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0-1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发放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于2022年2月23日18:00时前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3、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缴纳至现场。
4、开标
时间:2022年3月03日15:00时。
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155号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192700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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