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枢纽库区航道工程干流碍航整治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综合枢纽库区航道工程干流碍航整治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航道工程
干流碍航整治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9]3048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0]122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湘江干流碍航整治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航道工程干流碍航整治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
合同编号:CSSN-工程-048
招标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工程概况: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湘江干流航道为株洲航电枢纽至长沙综合枢纽135km,其中,株洲航电枢纽至株洲一桥24km库尾段航道已经纳入湘江2000吨级航道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因此本工程范围为株洲一桥至长沙综合枢纽111km河段。
招标范围:本合同根据不同河段丁坝现状和施工条件,香炉洲滩、母山滩、三汊矶滩、北门滩等4个浅滩宜先对丁坝区域进行扫床,然后再进行丁坝拆除,拆除作业完成后,扫床验收,工程量按原设计坝体高程计算;芭蕉滩、泥鳅滩、阳雀滩、杨梅洲滩、下摄司滩、白沙洲滩、铜锣滩等7个浅滩,对存留的丁坝按实测数据计算工程量,然后进行丁坝拆除、扫床验收;对被采砂基本清除且临近主航道的丁坝(铜锣滩4#、5#、7#丁坝,白沙洲6#、7#丁坝,下摄司河中丁顺坝群、杨梅洲1#、2#、3#丁坝和阳雀滩7#、8#、9#、10#、11#、12#、13#丁坝),先对未知丁顺坝区域进行扫床,确定丁顺坝范围,然后对其进行1:500的水下测量,再进行丁顺坝拆除、扫床验收, 项目投资估算约人民币600万元。
承包人应为完成下述所列的工程项目提供劳力、材料、设备、服务以及实施。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项目:
1)测量(含扫床和水下测量)
2)丁顺坝拆除。
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 2014年8月25开工,2014年10月15日前完工
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近5年(2009年1月—2014年7月),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工程)的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近5年(2009年1月—2014年7月),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工程)的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3.5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6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的岗位证书;
3.7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省内企业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8投标人同时在资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资料等。
4.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7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5.资格审查入库事宜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看。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信息库中无需入库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2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其中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如下资料原件供查验: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检验)
2)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现场检验)
3)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开标现场检验)
4)省外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没有提供上述原件中1)、2)、3)、4)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层
联系人:何凯 刘浩 刘冰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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