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处置防疫应急物资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五台县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处置防疫应急物资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五台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五台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受五台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拟就“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处置防疫应急物资”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处置防疫应急物资 、采购项目编号 : 五政采(2014—询012) 、招标项目内容 : 连续注射器(5毫升金属)350把、注射器(10毫升、20毫升金属)各350把、针头(12号金属)24000个、车载消毒机(手推离心喷雾器)1台、高压电动消毒机(汽油 : 机油=1 : 16)10台、白大褂(医用全棉)100件、蓝大褂(医用全棉)100件、手套(乳胶)1000双、过胶手套(半面浸胶)500双、口罩(无纺布)1000个、雨鞋(高筒)90双、防疫反光背心(渔网布反光)100件、防护眼镜(软边)100副、不锈钢保定器(棍式)100件、牛鼻钳(全金属不锈钢)80把、防疫警戒线(80米多用)10盘、动物尸体袋(80×100)1000个、兽用采血器(5毫升)5000支。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相关资 质证件齐全、有效;良好的信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5日(上午8 : 30-12 : 00,下午14 : 30-17 : 00,节假日除外)在五台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报名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份证(验原件),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资料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注 : 须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反行贿受贿告知函。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4年 7 月 25 日上午10 : 00 时,地址 : 五台县财政局一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询价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自购买标书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质疑文件须具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将正式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 五台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 五台县财政局一楼 邮 编 : 035500 电 话 : ****-*******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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