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盱眙县中央御景园部分商业房地产招租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盱眙县中央御景园部分商业房地产招租交易公告
盱眙县中央御景园部分商业房地产招租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盱眙县中央御景园部分商业房地产招租 | |||||||
项目编号 | HACQ-*******-XY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02月18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年03月01日 | |||||
批准单位 | 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件 | 《盱眙县帝景国际、中央御景园部分商业房地产招租的请示》; | |||||||
出租人名称 | 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标的物概况 | 标段 | 项目名称 | 面积 (㎡) | |||||
标段一 | 中央御景园A07-105室 | 214.8㎡ | ||||||
标段二 | 中央御景园A06-105室 | 162.72㎡ | ||||||
标段三 | 中央御景园A06-107室 | 162.72㎡ | ||||||
标段四 | 中央御景园A08-101室 | 214.4㎡ | ||||||
标段五 | 中央御景园A08-102室 | 217.37㎡ | ||||||
标段六 | 中央御景园A08-103室 | 217.37㎡ | ||||||
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及被保全等任何纠纷,目前房屋现状为毛坯,水电齐全,处于闲置状态。 | ||||||||
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先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A2022-0207-X005-032、A2022-0127-X005-008、A2022-0110-X005-008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2月7日、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10日 | |||||||
年租金评估价 | 人民币2.5万元、4.8万元、7.8万元 | |||||||
租赁期限 | 租期为2年 | |||||||
首年租金底价 | 标段一:人民币2.5万元。 标段二:人民币2.4万元。 标段三:人民币2.4万元。 标段四:人民币2.6万元。 标段五:人民币2.6万元。 标段六:人民币2.6万元。 说明:中标后中标人缴纳1年房租费用,同时交纳保证金3000元。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2、本次标的出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人参加竞租; 3、本出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联系电话:183*****177(李帆) | |||||||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承租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承租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黑名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 |||||||
备查文件 | 1、《盱眙县帝景国际、中央御景园部分商业房地产招租的请示》; 2、评估报告; 3、产权证明; 4、《房产出租合同》。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承租人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意向受让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会员用户操作手册:(********1">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8d63c311-3237-4388-b0df-050aec75208c&categoryNum=********1);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0、****-********、189*****236。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意向承租人,且意向人符合条件,经批准后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每标段支付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人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定 《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潘潇潇(交易中心) | 李帆(招标人) | |||||
联系电话 | QQ:********86 | |||||||
标签: 招租 房地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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