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村卫生室人员基本信息情况摸底的公告
关于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村卫生室人员基本信息情况摸底的公告
关于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村卫生室人员基本信息情况摸底的公告
????为全面掌握我县村级卫生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对全县村级卫生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摸底,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一、摸底时间
2022.3.31前完成
二、摸底对象
在我县村(居)委会从事过乡村医疗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
(1)曾申请退出乡村医生队伍但是未通过审核在村里从事过乡村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含乡医、村卫生员等);
(2)曾在村(居)委会内申请退出乡村医生队伍且已通过审核在村里从事过乡村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含乡医、村卫生员等);
(3)曾在村(居)委会内从事过乡村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但目前已离职的乡村医生、医生、护士、村卫生员等;
(4)现村卫生室在岗的乡村医生、医生、护士、村卫生员;
此文内提及的村卫生室均指的是政府办村卫生室和个体办村卫生室。
三、摸底内容
2022年之前全县曾在村里从事过乡村医疗工作的人员基本信息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所属乡镇(中心)卫生院申报,并填写《2022年昌江黎族自治县村卫生室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指定专人要对本辖区内从事过村级医疗服务人员的调查摸底严格把关,于2022年4月1日前,将整理好的信息登记表报送至县医疗集团审核。
(2)因故无法亲自到场的人员,可向所属乡镇(中心)卫生院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对象身份证原件及委托对象手持《2022年昌江黎族自治县村卫生室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拍照相片到所属乡镇(中心)卫生院办理申报手续,同时代理人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加盖手印后和联系方式一并装入年审申报材料。
(3)对于未按时履行填报手续的人员,视同为其本人从未从事过村级医疗服务工作。
(4)县医疗集团统一收集信息登记表,核实无误后,将信息登记表统一于2022年4月22日前送至县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室。
联系人:陈佩敏,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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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村卫生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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