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禄劝县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禄劝县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二次)已由 昆明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昆水通〔202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项目概况:按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进行整体工作的统筹与协调,完成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并完成相关数据的普查、录入上报、核查和汇总分析。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各阶段普查成果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禄劝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综合性成果文件并交付采购方。 1.3.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2)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多方面、多手段宣传;(3)县中小流域水文站控制断面防洪特征值和设计洪水特征值调查分析;(4)县主要水利工程设计洪水特征值调查分析;(5)县2017-2020年供用水情况调查成果审核、汇总、协调、上报;(6)县现状(2020年)抗旱工程及非工程能力调查成果审核、汇总、协调、上报;(7)县现状(2020年)城镇水源情况调查成果审核、汇总、协调、上报;(8)县2008-2020年旱情及旱灾损失调查成果审核、汇总、协调、上报;(9)洪水灾害致灾调查成果报告编制;(10)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成果报告编制;(11)县小(2)型及以上水库(水电站)安全隐患调查成果审核、汇总、协调、上报;(12)县小(2)型及水闸工程安全隐患调查审核、汇总、上报;(13)县5级及以上提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审核、汇总、协调、上报;(14)编制县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报告;(15)县辖区范围内山丘区中小河流淹没图测量;(16)按照省市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洪水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测量;(17)按照省市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干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18)组织对各项技术成果的审查;同时有效衔接、配合上级和其他部门的工作安排,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1.3.3总投资:250.00万元 招标规模:250.00万元 1.3.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禄劝县境内 1.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7其他: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编制,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数据汇交、上报。质量要求: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信誉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为水利水电专业,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1年6月(含6月)后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准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具备同等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