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BJST-WGS -2022-0217
(二)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J********-****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ST-WGS -2022-0217
2、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
3、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4、采购预算:315万元(含财政资金315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本次招标共分 4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生产环节)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生产环节食品监督抽检400批次
(5)采购预算:43万元
(6)服务期:1年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2
(2)项目包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流通环节)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检1000批次
(5)采购预算:92万元
(6)服务期:1年
第3包:
(1)项目包编号:3
(2)项目包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餐饮环节)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900批次
(5)采购预算:50万元
(6)服务期:1年
第4包:
(1)项目包编号:4
(2)项目包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食用农产品+机动)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900批次;机动抽检300批次
(5)采购预算:130万元
(6)服务期:1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费率))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4、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为费率100%做为最高限价,后期结算为据实结算,报价为包干制报价。
5、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包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顺序中标1个包(即第1包排序第1的中标候选人在其他包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三)项目预算:315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315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2年02月22日至2022年02月24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51号美院COAST-E(J)03栋)。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6、本项目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固定检验和样品储存实验室(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投标人需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仪器设备[包括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荧光检测器),高效液相色谱仪(二极管阵列检测器、示差检测器)、气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仪,电感藕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火焰光度检测器、电子捕获检测器、氢焰检测器、顶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采购发票、校准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抽样车辆,提供证明材料(自有车辆提供购置、登记、行驶、保险等证明材料;如为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运输人员(司机)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
(5)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检测报告的授权签字人)具有食品或化学检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和承诺本项目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存款证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招标范围、技术需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如投标人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服务方案严重偏离本项目招标范围或技术需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保证服务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周期表)。
3、服务期内提供免费7*24电话支持服务。
4、中标人应当负责招标事项中涉及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5、中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应本项目需要的运输和服务等全部费用,如有缺失,视为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6、★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规定,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统一结算,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在实际作业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质量标准:应满足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业规范的标准。
8、参与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中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截止期前没有对招标文件或其它问题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本项目招标过程及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任何要求。
9、★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中未按《食品监督抽样和风险检测工作规范》执行或者其他违法情形,采购人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的,重新进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所有食品抽检批次量若有调整变动,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备注:所有标有★的为必须响应的条款,需要做出响应的承诺,提供承诺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啤砖路51号
联系人姓名:余利萍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51号美院COAST-E(J)03栋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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