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华山牧运输业务公开发包
西安华山牧运输业务公开发包
经公司研究,现将公司承运的华山牧运输业务对外公开发包,条件如下:
一、标的信息
承运中垦乳业华山牧运输业务陕西境内所有配送及干线运输
二、招标方案
1、应标方基本要求
(1)具有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法人;
(2)有从事长途干线运输,城市配送或相应的经验;
(3)应标方实控人、股东(包括隐名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公司员工有利害关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亲属关系、其他利益一致关系等,具体标准由公司认定)。
2、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1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招标方式
整体招标,不接受分开报价(此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方案
2022年华山牧运输业务报价表
序号 | 线路 | 途径区域 | 车型 | 最高限价(含税) | 报价(含税) |
1 | 渭南-宝鸡线 | 世纪大道、每一天、周至、杨凌、虢镇、金台、宝鸡 | 4.2米及以上车型 | 1800 | |
2 | 渭南-彬县线 | 高陵、三原、咸阳、乾县、永寿、彬县 | 2100 | ||
3 | 渭南-汉中线 | 安康、旬阳、石泉、汉中 | 3680 | ||
4 | 渭南-延安线 | 阎良、富平、蒲城、白水、铜川、富县、延安、绥德、榆林 | 4420 | ||
渭南-延安线 | 延安—定边 | 1500 | |||
5 | 渭南-韩城线 | 澄县红石、澄县源泰、大荔、合阳、韩城(华岚馥)、河津 | 2800 | ||
6 | 户县 | 户县每一天、户县翼昊、户县一格 | 750 | ||
7 | 渭南-运城线 | 华州、华州博兴、华阴、永济、风陵渡、空港、中银北路、钟楼、中银大道、圣惠路、闻喜县、万荣县、临猗县、平陆、稷山、新绛、夏县 | 3530 | ||
8 | 渭南-西安市区 | 绕城内基本费用 加每店下车费用 | 5.2米 | 900 | |
9 | 渭南-西安市区 | 绕城内基本费用 加每店下车费用 | 4.2米 | 620 | |
10 | 渭南-多鼎 | 不含装卸每吨 | 9.6米 | 120 | |
11 | 西安-盒马 | 此价格为每吨价格,保底吨位三吨起运,不足三吨按三吨计算 | 480 | ||
新增线路 | 新增线路4.2米按5.5元/公里,5.2米车按6.2元/公里,6.8米按10元/公里,7.6米车按11元/公里,9.6米车按15元/公里为测算。 | ||||
备注 | 外埠线路在原有线路的基础上同城新增一个点加50元;原有点减一个点减50元;中间点非同城线路新增点根据里程按新增线路价核定价格。西安市区路线每条线卸货点为5个,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50元,少点不减钱。 |
常温车型 | 可载吨量(吨) | 可装方量(m3) | 车箱长(米) | 车箱宽(米) | 0-100公里单价(公里/元) | 100-200公里单价(公里/元) | 200-300公里单价 (公里/元) | 300公里以上(公里/元) |
4.2米 | 2-3 | 14 | 4.1 | 2.41 | 4.5 | 4.5 | 4.5 | 4.5 |
5.2米 | 4-5 | 17 | 5.1 | 2.1 | 5.5 | 5.5 | 5.5 | 5.5 |
6.8米 | 9.5 | 30 | 6.6 | 2.2 | 8.5 | 8.5 | 8.5 | 8.5 |
7.6米 | 9.5 | 35 | 7.4 | 2.2 | 9.5 | 9.5 | 9.5 | 9.5 |
9.6米 | 15 | 55 | 9.5 | 2.3 | 11.8 | 11.8 | 11.8 | 11.8 |
15米 | 30 | 70 | 12 | 2.5 | 19.2 | 16.3 | 14.4 | 12.5 |
备注:1.以上车型最低起运公里为80 公里。 | ||||||||
2.渭南市主城区4.2米车每车336 元;5.2米车每车384 元;6.8米车每车528 元; | ||||||||
3.装车费、卸车费各25元/吨。 |
5、中标结果:综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方。
6、应标方(单位或个人)需提交材料:
应标方应在投标时限内进行密封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个体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联合体需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合体相关委托人员授权委托书;
(5)报价表。
7、公示及投标时限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17点前,招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17点前递交投标材料,逾期不再接收任何资料。
三、其他事项
1、应标方充分了解公司华山牧运输业务运营情况。应标方须承诺,如公司与客户结算价格发生变动,公司有权与中标方进行议价。原则上公司根据实际承接价格在现价格上同比例上浮或下调。如中标方届时不接受议价,合同终止。
2、本次招标联系人:高治;联系方式139*****291。应标方对本招标方案有疑义或不明之处应向本次招标联系人沟通。公司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对此次招标内容的解释权。
3、如确定成为中标方后,十个工作日内不与公司签订《货物配送合同书》,公司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4、本招标文书中内容与《货物配送合同书》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货物配送合同书》条款为准。
附件:1、《货物配送合同书》
注: 若有新线路或其它方案变化, 届时以邮件通知确认为准.
2.所有考核以客户要求同步.
重庆农投恒天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1日
运输服务协议
编号:
甲方:重庆农投恒天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长路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85号汉国中心A座22楼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配送货物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2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到期乙方无重大服务投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续签。
二、运输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由甲方向甲方的合作单位承接的运输业务,乙方须按甲方及甲方的合作单位相关标准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
为保障运输服务开展,乙方投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车辆,投入车辆清单见附件1。
三、费用结算标准及方式
1.甲方向乙方结算费用按线路标准详见附件2。
2.结算运费的单据必须是经甲方的合作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等签名盖章的运送调派单,并应经甲方与甲方的合作单位均认可后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3.因车辆经营所需的燃油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与服务管理费等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4.每月结算费用实际支付金额=按线路标准合计应结的费用-甲方垫付的燃油费-服务管理费-其他费用(如违约金)。
5.乙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相关结算单据交予甲方,逾期甲方不再接收上月任何结算单据,也不结算逾期提交单据的费用。甲方于收到发票的次月25日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应支付费用(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并监督乙方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对车辆按时进行定期保养、按需维修等,以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配送的商品及时、安全准确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其在配送过程中所造成的商品丢失及损坏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和甲方的合作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日常配送情况、服务质量等动态监督。
2.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运营业务,但提供业务不意味着完全满足乙方运能。
(2)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指派专人调度乙方配送运输工作。
(4)在甲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处理好扣证及交通事故善后处理等相关事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利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2)有权对甲方通知的运输配送计划、分配任务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
(3)乙方有权对甲方配送线路安排不合理提出建议,甲方应根据实际回复乙方。
2.乙方义务
(1)承担运输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过路过桥费、违章处理费用等。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准时、安全、优质、规范的商品运输配送等服务。
(3)乙方及其聘用人员必须保证有智能手机等通讯工具,确保与甲方人员以及甲方的合作单位各门店及时的信息沟通,并保证24小时畅通。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调配和安排。
(5)乙方须遵守甲方及甲方的合作单位配送的相关制度。
五、乙方提交资料要求
1.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或其聘用人员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查看,并向甲方提交乙方或其聘用人员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原件等,由甲方进行登记备案。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一份联系表(附件3),由甲方备案。
六、履约保证金、服务管理费
(一)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保障本协议正常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2.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 种方式缴纳:
(1)一次性缴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
(2)分期缴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即2500元,剩余履约保证金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5%,即1250元,直至缴满为止。
(二)服务管理费
本协议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服务管理费,标准为100.00元(大写:壹佰元整)/月/车,甲方有权从每月应结费用中扣除。
七、服务要求及违约责任
1.乙方运输配送的物品由甲方根据甲方的合作单位需求现场调配,配送商品范围由甲方根据自身具体营运情况而定,若乙方消极怠工、拒绝出车或不服从甲方调配即视为乙方违约,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违约金金额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因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损失,违约金金额无法覆盖甲方损失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从应结费用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协议,未结算的费用不予结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乙方冒报、多报、虚报运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冒报、多报、虚报运费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
3.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在运输配送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合作单位各部门的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与甲方的合作单位人员发生任何冲突,发生投诉并经甲方查实属乙方人员责任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不得出现故意挑选送货线路、门店等情况。如发生即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由甲方直接从应结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出现3次以上类似情况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场、及时运送,保障甲方的合作单位的时效,如因乙方延迟到场或延迟交付等造成甲方向甲方的合作单位支付违约金等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
6.乙方应承担在配送过程中所造成的商品丢失及损坏的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按甲方的合作单位门店的零售价计价,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7.乙方必须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GPS监控设备按国家相关部门要求配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次。
8.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负责或协助甲方的合作单位装车,并确认商品的装车情况,门店卸货时应要负责或协助门店员工卸货。如未负责或协助,造成的投诉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
9.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作单位现场相关规定和制度,保持车厢整洁无异味,在甲方的合作单位场区不乱停放车辆,在甲方的合作单位场区内不超速行驶,保持甲方的合作单位场区干净整洁,货物堆码整齐,货物不乱丢乱放等,如因乙方违反前述规定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支付费用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
10.在送货过程中,因乙方责任给甲方的合作单位门店造成商品以外的其他财物损失所产生的一切赔偿由乙方承担,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
11.为保证甲方货物正常运送,乙方应对其车辆不定期检修、维护,如一月内出现3次(含3次)以上因车辆故障无法参与营运的,给予乙方5000.00元/次考核,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
12.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如出现事故,应及时维修或联系甲方紧急安排转货,如因未能及时安排维修或联系甲方紧急安排转货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因转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
13.乙方应遵守甲方和甲方的合作单位除上述约定外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合作单位食品运输管理条例》等,如出现违反除上述约定外甲方或甲方的合作单位相关制度的行为,乙方应按照相关制度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应结费用中扣除。
1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罢工、堵收货口、堵门等形式阻碍甲方的合作单位正常作业,或安排的其他人员以上述形式阻碍甲方的合作单位正常作业,如发生类似情况,甲方除终止本协议,未结算的费用不予结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外,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15.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未结费用、退还履约保证金,也可按每逾期一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6.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运营燃油,不得自行使用其他来源燃油加油。
17.因乙方违反上述服务要求,同时也违反附件3中甲方的合作方服务要求的,违约责任应予累加。
八、车辆保险
车辆保险由乙方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车辆保养维修及运营安全
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及其它事故,乙方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事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让甲方承担了相应费用或遭受了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反腐败约定
乙方承诺在协议期间,不得有任何向甲方人员请吃、送礼、行贿等行为,如乙方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及违规及违法的,由相关部门或机关追究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如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此协议,需提前30日告知甲方,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协议期间的所有违章、违法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3.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磋商签订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相关条款核对账目,核对完成后,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保密约定
乙方不得本协议中的任何事项以任何形式告知甲方以外的第三方,若乙方擅自将本协议中的事项告知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本协议效力
1.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乙方签字,并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捺印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通知与送达
乙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协议履行期间如乙方送达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5日内书面告知甲方,乙方未告知的,视为乙方送达地址未变更。甲方或司法机关按照上述地址向乙方寄送文书、通知、函件,自交付邮寄次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项)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附件1
乙方投入车辆清单
车牌号 | 品牌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码 | 首次上户时间 |
附件2
2022年华山牧运输业务价格表
序号 | 线路 | 途径区域 | 车型 | 价格(含税) |
1 | 渭南-宝鸡线 | 世纪大道、每一天、周至、杨凌、虢镇、金台、宝鸡 | 4.2及以上车型 | 1800 |
2 | 渭南-彬县线 | 高陵、三原、咸阳、乾县、永寿、彬县 | 2100 | |
3 | 渭南-安康线 | 安康、旬阳、石泉、汉中 | 3680 | |
4 | 渭南-延安线 | 阎良、富平、蒲城、白水、铜川、富县、延安、绥德、榆林 | 4420 | |
渭南-延安线 | 延安—定边 | 1500 | ||
5 | 渭南-韩城线 | 澄县红石、澄县源泰、大荔、合阳、韩城(华岚馥)、河津 | 2800 | |
6 | 户县 | 户县每一天、户县翼昊、户县一格 | 750 | |
7 | 渭南-运城线 | 华州、华州博兴、华阴、永济、风陵渡、空港、中银北路、钟楼、中银大道、圣惠路、闻喜县、万荣县、临猗县、平陆、稷山、新绛、夏县 | 3530 | |
8 | 渭南-西安市区 | 绕城内基本费用 加每店下车费用 | 5.2米 | 900 |
9 | 渭南-西安市区 | 绕城内基本费用 加每店下车费用 | 4.2米 | 620 |
10 | 渭南-多鼎 | 不含装卸每吨 | 9.6米 | 120 |
11 | 西安-盒马 | 此价格为每吨价格,保底吨位三吨起运,不足三吨按三吨计算 | 480 | |
新增线路 | 新增线路4.2米按5.5元/公里,5.2米车按6.2元/公里,6.8米按10元/公里,7.6米车按11元/公里,9.6米车按15元/公里为测算。 | |||
备注 | 外埠线路在原有线路的基础上同城新增一个点加32.7元;原有点减一个点减32.7元;中间点非同城线路新增点根据里程按新增线路价核定价格。西安市区路线每条线卸货点为5个,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32.7元,少点不减钱。 |
常温奶物流线路运费定价 | ||||||||
常温车型 | 可载吨量(吨) | 可装方量(m3) | 车箱长(米) | 车箱宽(米) | 0-100公里单价(公里/元) | 100-200公里单价(公里/元) | 200-300公里单价 (公里/元) | 300公里以上(公里/元) |
4.2米 | 2-3 | 14 | 4.1 | 2.41 | 4.5 | 4.5 | 4.5 | 4.5 |
5.2米 | 4-5 | 17 | 5.1 | 2.1 | 5.5 | 5.5 | 5.5 | 5.5 |
6.8米 | 9.5 | 30 | 6.6 | 2.2 | 8.5 | 8.5 | 8.5 | 8.5 |
7.6米 | 9.5 | 35 | 7.4 | 2.2 | 9.5 | 9.5 | 9.5 | 9.5 |
9.6米 | 15 | 55 | 9.5 | 2.3 | 11.8 | 11.8 | 11.8 | 11.8 |
15米 | 30 | 70 | 12 | 2.5 | 19.2 | 16.3 | 14.4 | 12.5 |
备注:1.以上车型最低起运公里为80 公里。 | ||||||||
2.渭南市主城区4.2米车每车336 元;5.2米车每车384 元;6.8米车每车528 元; | ||||||||
3.装车费、卸车费各25元/吨。 |
1、甲方按上表向乙方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若甲方的合作单位的结算单价发生改变则乙方的结算价格作相应的调整以上价格,
3.乙方应按甲方需求制定出详细的《配送线路时间表》,并严格按约定好的配送车辆、线路和时间进行配送,不得私自变更时间、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导致延误或变更车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并通知所有有影响的环节,说明原因和预计到达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运通知后应及时根据甲方货量安排合适大小的车辆进行配送,若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超约定加车或变更车型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车辆需达到本合同6.1条-6.4条要求。运输途中要适时检查,发现异常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第一时间向甲方指定人员进行通报,保证运输质量和按时到货。
4.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安全、完整的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并在甲方提供的送货单上办理相应的货物签收手续,同时收回的流转包装物或相关物料。
5.乙方可接受甲方按照本合同第6.1条-6.4条中的验收规定进行的检查。
6.乙方对所承运的甲方货物的数量、质量、安全负责,乙方须达到甲方对货物的要求:货物不变质、不脏污、不遗失短少。乙方不得有利用运输便利自行或窜通他人倒卖甲方货物或任何破坏甲方市场行为的举动。
7.乙方不得将甲方货物与其他客户的货物混合装运。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运费,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运输服务并按合同约定追偿欠款。
9.若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导致无法装车或直接影响运输安全,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10.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处须遵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规章制度,严禁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甲方客户发生冲突。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客户投诉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11.乙方每周提供给甲方的车辆信息、车辆GPS运行轨迹资料、冷藏车车厢温度曲线或数显值必须保持一致性。
12.乙方的洗车需求,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地点洗车,甲方提供水电,乙方自行配置洗车工具。乙方洗车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月付给甲方,甲方可从乙方运费中直接扣除。乙方负责清理洗车产生的泥沙。
附件4
乙方姓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
紧急联系人1 | 身份证号 | ||
与乙方关系 | |||
紧急联系人1住址及联系方式 | |||
紧急联系人2 | 身份证号 | ||
与乙方关系 | |||
紧急联系人2住址及联系方式 |
标签: 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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