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箱包料框、桌子等(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箱包料框、桌子等(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浙江东博工贸有限公司箱包料框、桌子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SLH—C********9),招标人为浙江东博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 主货架、工具柜、刀模柜、质检台、上下两层物料架、倾斜料框、桌子、喷胶水工作台、铁丝网、周转车、流水凳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交货(包括安装调试服务)期:接到业主交货通知后30日内完成交货。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招标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有关规定。
1.2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制造、销售的国内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含)及以上。
1.3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第三方认可的相关证书,能达到标书所要求的功能和质量。
1.4 投标人或实际控股人、参股人、联系人非浙江东联集团公司副处以上领导及本公司科级领导以上三代以内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企业介绍信或公司委托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凡符合本采购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至2014年 7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 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浙江东博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方在2014年 7 月 28 日12:00时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收款全称: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莫干山路支行。银行帐号:****************2。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缴款方式:转账、银行汇票、电汇(不接受现金和保函)。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东博工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海市城北大道一号 地 址:杭州市湖墅南路103号百大花园B区701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人: 罗狄
电话(含传真):****-******** 电话(含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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