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电视新闻部《行走天津》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电视新闻部《行走天津》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电视新闻部《行走天津》车辆租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海河传媒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2年02月21日16: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2月21日至2022年02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至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3月04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至三楼)
预算金额¥3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芳
项目联系电话156*****730
采购单位天津海河传媒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康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至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建芳,156*****730 

项目概况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电视新闻部《行走天津》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至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2022-B-0026

项目名称: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电视新闻部《行走天津》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租赁服务公司需提供车辆数量:6辆 。(每天正常工作日行驶不少于6辆)

2、具体车型要求:

(1)4辆10人座面包车、黄牌照(5年内合法运营车辆)后坐可拆装。

(2)2辆商务轿车[7人座](5年内合法运营车辆)。

3、租赁服务公司所提供车辆必须为天津市合法牌照且经年检合格的车辆,并符合天津市尾气排放标准。

4、租赁服务公司所提供车辆为手挡、自动档均可,车身颜色须符合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并具备ABS制动防抱死系统、GPS定位系统;要求后备箱容积须为400L(±不超过20L)。

5、为保证车辆及乘车人(记者、摄像、司机)的安全,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全部车辆必须上商业三者保险(≥100万元)和不计免赔险,以及相应的车上人员保险。

6、本项目要求,为应对天津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合理调配车辆,确保电视新闻部每天正常工作日出行采访。

7、本项目租用车辆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最后以实际发生天数日期结算〕。车辆租金按日记算,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乙方的车辆租赁费、驾驶员劳务费、汽油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存车费、车辆维修等。除上述月租金外,采购人无需就本合同项下租赁服务公司提供的车辆租赁服务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司机政治合格、人品端正、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工作中肯付出、有服务理念,不得戴任何饰物。不能穿奇装异服,不得理奇葩的发型,必须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同时也要保持个人卫生。

要求司机为年龄在50岁以下男士。并具备5年及以上驾龄,驾驶技术娴熟,熟悉天津市及区县道路。

9、本项目要求,采访车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候记者,并提前打开后备箱,以方便记者装设备,出发前必须和记者核对采访地点,防止南辕北辙,采访回台后,要让记者签字确认行车记录单,确认本次实际使用的公里数后方可离开。等待新的出车任务。

10、如在采访途中车辆突然出现故障或事故,在车上人员没有受伤的情况下,租赁服务公司应及时调配应急车辆前往故障地点接应〔应急车辆不应包括在6辆合同内车辆〕,确保采访顺利进行。

如采访时间紧来不及等待接应车辆,需要打车,打车费由租赁服务公司担负。如有人员受伤,公司应立即派车及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所有费用全部由公司担负,并同时在5分钟内以文字形式报电视新闻中心车辆管理人员,如驾驶员需要请假,公司要派备用司机来替代。保证正常工作日每天不少于8车辆出车辆数。

11、租赁服务公司每天对所用车辆进行检查、检修、保养,以保证车质车况良好。确保采访任务安全、高效的完成。车辆保养期间公司应提供替代车辆,保证正常工作日每天不少于8车辆出车辆数。

12、根据采购人对车辆管理的工作流程,提供相对应的车辆管理人员,实现电脑端及手机端操作。该系统能进行派车电子发单、调整、以及对车辆的整体运行轨迹监管等功能。

13、该项目报价应包含所有汽车的租赁费、驾驶员劳务费、汽油、保险、过桥过路费、存车费、车辆维修等汽车相关的一切费用。

14、供应商应提供有经验的调动人员24小时提供服务,主动与栏目负责人沟通协调,合理分配车辆。

16、驾驶员必须提供上岗前30天之内公安机关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上岗前30天之内的体检报告、无传染疾病。和符合当前所有防疫要求。

17、供应商应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如为自有经营场所,须提供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经营场所,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1日至2022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至三楼)

方式:填表发售领取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至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至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海河传媒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联系方式:康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至三楼            

联系方式:吴建芳,156*****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芳

电 话:  156*****730

 

标签: 车辆租赁 传媒中心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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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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