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机辆轮渡段海安南、海口铁路运输专用线(含油库)及附属设施安全现状评价服务项目公告
海口机辆轮渡段海安南、海口铁路运输专用线(含油库)及附属设施安全现状评价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业主: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机辆轮渡段
二、项目名称:海安南、海口铁路运输专用线(含油库)及附属设施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三、项目内容: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机辆轮渡段海安南、海口铁路运输专用线(含油库)及附属设施安全现状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要求
1.1本次安全评价项目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过程控制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
1.2乙方查阅和审查甲方该工程的相关安全技术资料,对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法规,通过现场调查、类比分析、测试,运用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事故隐患、职业接触危害、技术防范措施及管理措施进行系统的安全评价,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措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最终完成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具体安全评价工作程序:前期收集资料→现场勘查→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1.3按照合同规定进度提供《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对其质量全面负责。并提供《安全现状评价报告》5份。
1.4配合解决审查中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
2、技术要求
2.1《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施暂行技术条件(铁运[2010]105号)。
2.2广州局集团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广铁货发〔2018〕95号。
3、检测内容:
海安南、海口危险货物铁路专用线(含油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评价,范围为:综合安全管理情况(相关证书文书、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取证情况、应急救援)、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专用线线路及主要装置设备、装卸及储存设施(栈桥、鹤管、输送管道、泵房、柴油罐区)和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劳动安全防护)。
四、合同期限:在安全评价基础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海安南、海口危险货物铁路专用线(含油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评价相关工作。
五、项目实施地点:海口机辆轮渡段海口、海安南油库。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6.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同时满足《关于公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货电﹝2021﹞5号)的要求。
6.2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6.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招标人制定的招标规则。
6.4 接受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部监督管理。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报名时间:
2022年 2月 22日至 2022年3月2日 18:00 时(北京时间)。
八、项目报名方式:
8.1.请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携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金沙湾五路机务工作园设备车间报名或通过邮箱提交相关资质及方案。
8.2.开标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届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九、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9*****085
特此公告
海口机辆轮渡段
2022年2月21日
附件:海安南、海口危险货物铁路专用线(含油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评价服务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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