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潘庄镇大龙湾村原赵金桥理发店地块项目经营权-交易公告
宁河区潘庄镇大龙湾村原赵金桥理发店地块项目经营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1 15: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潘庄镇/大龙湾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大龙湾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潘庄镇大龙湾村原赵金桥理发店地块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53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所有项目经营权所占土地及地上物均为大龙湾村集体所有,发包方此次发包只针对该土地上地上物的使用权进行发包。建筑物的合法合规性由发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提供水、电等配套设施,不承担任何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2、地上物为发包方所有,在使用过程中,承租人应注意使用安全,确保各方面都安全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危房进行生产经营;3、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出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由承租人承担。4、合同期间房屋占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出租方退回剩余的出租费用,土地及地上物补偿全部归发包方所有。5、承租人可将房屋进行转租、分租,但必须提前经过发包方书面同意,否则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所缴纳的出租费不予退还。6、发包方不得干预承租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由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7、该所有项目经营权所占用的集体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尚不明确,承包方需按照现有用途使用经营,若后期规划明确为非商业用途,不能继续经营,该项目经营权流转合作终止,双方按照实际产生的承包期限结算费用,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8、承包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改建,标的物出现破损情况由中标方自行修复,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9、该项目经营权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消防、环评等手续由承包方自己负责解决。10、该项目产生的鉴证服务费等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11、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完全了解该承包地块内的一切相关问题,并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中标方与原承包户自行解决。中标方必须自中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尾款并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如因中标方个人原因未签订合同,视为中标方主动放弃本次中标资格,前期所缴纳的投标(竞价)保证金不退,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且发包方有权按照原有条件择日另行发包。12、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村委会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大龙湾村内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63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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