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梁丰高级中学、宿迁高新区学校改扩建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资审公告
宿豫梁丰高级中学、宿迁高新区学校改扩建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1 17:00信息来源:********1/********/fde006e0-6d02-43e5-841c-0ae014369e16.html">原文链接地址
宿豫梁丰高级中学、宿迁高新区学校改扩建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E********131*****001001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的宿豫梁丰高级中学、宿迁高新区学校改扩建方案设计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豫梁丰高级中学、宿迁高新区学校改扩建方案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梁丰高级中学选址于宿豫大道西,天台山路南,(规划)京东大道东,(规划)庐山路北;宿迁高新区学校选址于东至规划宿豫大道,西至罗桥小区,南至空地,北至华山路。
1.2 工程规模:
规划用地约303亩,其中宿豫梁丰高级中学约 209亩,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宿迁高新区学校约94亩,规划新建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不含拟保留的1#2#小学教学楼、餐厅楼)。
1.3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经市规委会审查后 5 天内提交经完善的方案设计成果,2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详细的《建设标准说明》和概算。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建筑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所有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梁丰高级中学、宿迁高新区学校改扩建等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等。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6.1建筑工程〔人防、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给排水工程、 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含强、弱电、公建用电);暖通、消防工程等;
1.6.2工程项目配套设施设备:校园文化(含文化理念设计、文化实践体系设计、楼道命名深化设计、学校标识 VI 系统设计、校导视 S 系统设计、校园空间文化装修设计等)、综合配套和景观方案、绿化、道路、校园亮化、楼宇亮化、室外雨污管网、运动场及设施、围墙、大门、传达室、水、电(含临电)、暖、消防(含室内外)、弱电通信(含室内外)、技防(含室内外)、智能化校园(含教育、教学信息化、控制系统等)、停车管理系统设计、报告厅舞台灯光等专项设计、变电站(配电房)、设计交通标志标线、功能室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厨房及操作间专项设计、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专项设计等项目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
1.6.3编制投资概算和完整详细的《建设标准说明》,《建设标准说明》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深度必须满足后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及招标人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4.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4 与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4.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4.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4.7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4.8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4.4.9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22日 09:00至2022年02月2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客服热线:********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豫区项王东路28号 | 地 址: | 宿迁市宿豫区御田菜场三楼 |
联 系 人: | 苏永军、孙德球 | 联 系 人: | 蔡晨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mail: | ********1@qq.com | E-mail: | ********7@qq.com |
2022年02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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