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清产核资审计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ZJ202202HN0044

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对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及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1、业务委托方: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3、企业情况:

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原名海南省化肥厂)成立于1989年12月23日,公司注册资本782万元,注册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曾经是海南省唯一的农业肥料生产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于2008年2月全面停产。2021年12月2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目前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

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为88,020,869.52元;负债总额为113,522,174.35元;所有者权益为-25,501,304.83元。

4、报价要求:

费用最高不超过4.5万元,以上报价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外地差旅食宿等费用。参选机构中选后,由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与中选机构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该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于报告出具后一次性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5、基本要求

(1)开展清产核资目的:对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清产核资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3)开展清产核资范围: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工作范围为对其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账务清理与财产清查,对资产损失、盘盈、盘亏的资产及资金挂账情况进行审核、鉴定,填制及审核相关的清产核资明细表等工作。在此期间,对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4)提交报告时间:中选机构须于中选次日进场,应派出至少2名注册会计师负责本项目,进场后1个月内出具正式《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选机构应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城公司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并对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须为海南省内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且在本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7名(含7名);

(2)参选机构须有相应的业务资质和承担省属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经验,并具有房地产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

(3)参选机构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掌握企业及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

(二)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1、业务委托方: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3、企业情况:

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出资人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100%,并委托金城公司管理;注册地址:海口市玉沙路28号宝发国际大厦第一幢第10层1001号房;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福利商品房项目开发,城市住宅建设,工农业投资,建筑装饰材料,装修设计,水电安装,钢材,水泥,建筑材料,装修材料。2021年12月3日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74,023,994.65元;负债总额105,283,889.80元;所有者权益-31,259,895.15元。

4、报价要求:费用最高不超过4万元,以上报价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外地差旅食宿等费用。参选机构中选后,由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与中选机构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该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于报告出具后一次性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5、基本要求

(1)开展清产核资目的:对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清产核资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3)开展清产核资范围: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工作范围为对其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账务清理与财产清查,对资产损失、盘盈、盘亏的资产及资金挂账情况进行审核、鉴定,填制及审核相关的清产核资明细表等工作。在此期间,对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4)提交报告时间:中选机构须于中选次日进场,应派出至少2名注册会计师负责本项目,进场后1个月内出具正式《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选机构应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城公司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并对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须为海南省内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且在本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7名(含7名);

(2)参选机构须有相应的业务资质和承担省属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经验,并具有房地产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

(3)参选机构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掌握企业及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

(三)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1、业务委托方: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3、企业情况:

(1)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原名海南华琨物资公司)

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原名海南华琨物资公司)成立于1992年03月30日,由中国华能原材料公司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13层C座;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经营范围: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等。2018年10月,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成为一家由省国资委推荐参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物业管理接收工作的指定单位。作为驻琼央企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国有资产移交的平台公司,受省国资委委托,负责对接收的家属区国有资产履行资产管理职能。2021年12月3日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为17,558,367.92元;负债总额为18,035,950.08元;所有者权益为-477,582.16元。

(2)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84年12月12日,现出资人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100%,并委托金城公司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600万元,注册地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二楼;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具有国有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租赁,建筑,装饰,建筑机械设备及配件。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海南省最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于2021年12月3日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22,293,581.80元;负债总额121,239,199.51元;所有者权益-98,945,617.71元。

4、报价要求:费用最高不超过4万元,以上报价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外地差旅食宿等费用。参选机构中选后,应向委托方提供报价组成,由各下属公司与中选机构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该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于报告出具后一次性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5、基本要求

(1)开展清产核资目的:对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清产核资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3)开展清产核资范围:对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账务清理与财产清查,对资产损失、盘盈、盘亏的资产及资金挂账情况进行审核、鉴定,填制及审核相关的清产核资明细表等工作。在此期间,对这两家公司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4)提交报告时间:中选机构须于中选次日进场,应派出至少3名注册会计师负责本项目,进场后1个月内出具正式《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选机构应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城公司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并对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须为海南省内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且在本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7名(含7名);

(2)参选机构须有相应的业务资质和承担省属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经验,并具有房地产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

(3)参选机构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掌握企业及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

二、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三场选聘报名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2月24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则不需要);

(4)提供目前在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7人以上(含7人)名单及编号;

(5)提供一个省属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的业务委托合同复印件及一个房地产项目审计工作的业务委托合同复印件;
(6)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及掌握企业及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的承诺。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扫描。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三场选聘保证金均为1200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参选机构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保证金。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机构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中选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每场选聘的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计算,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而退还。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2022年2月24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报价结束后,最低价确定为中选机构,次低价确定为候补机构。

(3)选聘日期及场次安排

第一场: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上午9:00;

第二场:海南省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上午9:10;

第三场:海南华琨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省金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上午9:2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三、中选办法

采用一次性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参选多个项目的机构,只能中选一个项目,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费用,高于的为无效报价),以全部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作为参选基准价,参选基准价将在报价结束后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参选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即(参选机构报价-参选基准价)绝对值差额最小,确定为中选机构,次之确定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绝对值差额最小且相等的情形,以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为中选机构,以报价高于基准价的为候补机构。

3、项目根据场次安排按顺序进行,若同一机构重复中选,则后一场次的中选资格自动失效,依次类推。

四、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参选机构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参选机构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协议,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6、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参选申请

项目咨询电话:黄小姐 ********

报名咨询电话:李女士 ********

2022年2月18日


标签: 房地产开发 专项审计 清产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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