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液相色谱仪1台;离子色谱仪1台;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微波消解器1台。
2.3项目总投资:39.88万元;
2.4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7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一)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申请人于2014年7月 21日至2014年 7 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 500 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 8 月 12 日13时00分。
地点为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四楼B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康止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 系 人:田耘绮 朱国栋
联系电话:****-********/13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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