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器材及配附件招标公告

照相器材及配附件招标公告


(数码产品)


经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凤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询价方式对凤县宣传部照相器材及配附件采购项目实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宣传部照相器材及配附件采购项目数码产品

二、采购项目编号:FC2014-0108号

三、采购人名称: 凤县县委宣传部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佳能7D相机(机身),佳能EF镜头及UV镜一批,其他配附件等。 (详细配置见询价文件和参考图片式样)。

项目性质:单位自筹、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佳能照相机的经销资格和代理商授权原件。

※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提供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以便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

七、询价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凤县财政局5楼)。

3、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成交供应须交纳1000元询价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退还。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9:00时前。

2 、报价方式:网上报价(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截止前 ,给报价表加盖公章后,扫描或以照片格式发送至QQ********74邮箱)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杜东勤 联系方式:****-*******

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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