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新凤凰直街99号首层A区23档招标公告(联星LX-20211813)[招租中]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新凤凰直街99号首层A区23档招标公告(联星LX-20211813)[招租中]
一、组织交易 (1)交易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新凤凰直街99号首层A区23档 (2)项目编号:联星LX-******** (3)单位名称:新港经济社 (4)出租(让)方:新港经济社 (5)交易服务机构: (6)公开竞投时间:2022-03-10日9:42 (7)公开竞投地点:联星联社交易站 (8)公开竞投方式:本次交易项目采用方式竞投,按照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竞投不低于 金额100元/宗·月 。 | |||||||
二、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交易面积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新凤凰直街99号首层A区23档 | ********1001-02-0614 | 1 | 12平方米 | 12平方米 | 12平方米 | 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新凤凰直街99号首层A区23档 | 商铺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新港经济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 人须自行进行 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三、竞投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1、按照区城管局提供的在海珠区辖内存在违法建设记录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意向人不予确认竞投资格(竞投意向人确认竞投资格时由交易服务机构按照区城管局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如属于公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自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打印行政处罚信息并加盖公章)。2、竞投意向人必须与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联星新港经济合作社不存在拖欠租金或法律诉讼情况。(竞投意向人确认竞投资格时必须提供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联星新港经济合作社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 备注:1.竞投人必须充分了解该物业的状况,该物业所有设备维护或更换和装修由租户解决。2. 无装修期、无免租期。3.该物业不能经营销售禽畜类和蔬菜类和肉类和冰鲜类农产品,不可作餐饮业使用,若乙方不遵守甲方所定的经营类别和范围而超出经营,则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4.在租赁期内,乙方如将该物业进行整体转租或合同转名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关资料及转租协议给甲方,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当月应收租金。5.如在合约期内经国家征收、城中村改造及我社规划用地发展需要,甲方拆除该物业并进行升级改造等,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90天内)需无条件退回该物业,甲方不向乙方作任何赔偿。 。 | |||||||
四、确认竞投资格流程: 1、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领取竞投相关资料。 2、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资质要求。 3、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4、按交易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5、自行到新港经济社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交易保证金收据须列明交易项目编号)。 6、带齐本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本交易项目竞投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7、取得竞投资格,成为本交易项目的竞投人。 | |||||||
五、领取资料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2-03-01至2022-03-09,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携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领取相关竞投详细资料及竞投资格确认方式。 | |||||||
六、资料审查及确认竞投资格方式 竞投资格确认时间于2022-03-01至2022-03-09,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 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确认。 | |||||||
七、见证人登记时间 新港经济社社员或社员代表或理财小组成员或监委会成员 可在2022-03-09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登记。 | |||||||
八、交易保证金 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2-03-09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 (出租方:新港经济社)开具交易保证金 收据。 交易保证金金额: 50000 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 相当于3个月租金 元。 开户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怡乐支行 。 银行户名: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联星新港经济合作社。 银行账号: ****************11 。 | |||||||
九、竞投说明 1、提供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竞投资质要求有规定的除外),交易保证 金收据和竞投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单位报名须携带公章)。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第三方,必须提供经公证处进行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第三方,需由单位开具委托书(委托书样本可 在广州市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址附后)的“下载中心”下载) 。 3、交易保证金收据抬头的名称应与竞投意向人名称一致。 4、经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领取《海珠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竞投资格确认书》。 5、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新港经济社(出租方)所有。 | |||||||
十、联系方式 1、出租(让)方联系方式: | |||||||
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凤凰直街104号 | 联系人: | 尹生 | 联系电话: | 138*****817 | ||
2、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宝岗大道1373号 | 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广州市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址: http://hz3z.cwgk.net:8899/ | |||||||
新港经济社 |
标签: 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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