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花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互助养老点)运营服务(第三次) 招标公告
巴南区花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互助养老点)运营服务(第三次)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2 17:24
项目概况: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互助养老点)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的项目公告信息页面获取招标文书,不提供现场发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3月7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1C00249 采购执行编号:21C00249-3
项目名称: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互助养老点)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000.00元
最高限价: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互助养老点)运营服务项目(第三次) | 920,000.00元 | 1 | 批 | 1.辖区1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及2个村级互助养老点运营。设有养老服务站18个社区分别为:土桥正街社区、清溪园社区、屏都社区、王家坝社区、苦竹坝社区、走马梁社区、新工地社区、道角社区、重工社区、经建社区、燕岭社区、炒油场社区、红光社区、南城社区、柳镇社区、学堂湾社区、陈家湾社区、前进社区。2个村级互助养老点分别为:先锋村、建新村。 2.严格按照《巴南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绩效考核方案》内容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开放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立辖区老人信息档案、建立老人关心关爱制度;组织养老服务政策宣传、为老服务活动;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医疗康复、生活照料、人文关怀、信息咨询、紧急救助、代买代购、家政、助餐、助行等,另可结合实际延展服务内容; 3.按照运营绩效考核要求开展养老服务的日常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 4.参与社区社会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5、根据市、区养老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或不履行服务职能,并承担运营安全责任,在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设立收费服务项目,并报巴南区民政局、花溪街道备案。 6.遇重大活动,完成街道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2月22日 至 2022年3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的项目公告信息页面获取招标文书,不提供现场发售。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3月7日 13: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3月7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接标处(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
五、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2022年3月7日 14:00
磋商地点: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陈静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邹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8*****915
九、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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