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度污泥生物沥浸营养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宁波市】

2022-2024年度污泥生物沥浸营养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宁波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2024年度污泥生物沥浸营养剂采购项目已由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品目号

使用单位

按固体计

按液体计

预估两年

供货量

单价最高限价

预估两年

供货量

单价最高限价

品目一

长丰净化水厂

2980吨

3150元/吨

14430吨

650元/吨

品目二

岚山净化水厂

2060吨

3150元/吨

10000吨

650元/吨

注:1)投标人可同时对品目一和品目二进行投标,每个品目只能选择一种形式(固体或液体)进行投标。

2)本项目品目一和品目二各推荐评标结果排序前两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各品目第一中标人承担该品目合同供货总金额的60%(±10%),第二中标人承担该品目合同供货总金额的40%(±10%)。

3)供货期:2年。投标供货量为预估供货量,最终按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

4)合同终止:

出现以下任一一种情形的,即视为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1)合同期内已达到预估供货总量;

(2)本项目供货期限已达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或其生产厂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提供生产厂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若投标人为其所投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商资格声明函和代理商投标申明书,格式见附件)。

3.2投标人自20171月1日开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或净化水厂)污泥生物沥浸营养剂供货业绩,供货时间要求不少于一年且使用良好(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供货合同;②能体现污水处理厂(或净化水厂)规模、营养剂供货时间及满足使用要求的用户证明(若用户证明与供货合同中甲方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甲方单位的工商变更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品目中的2(具体数量)个品目投标,且可同时成为2个品目的入围中标候选人。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223日9:00至202222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无论投几个品目,统一提交人民币120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48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u30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41109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u3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特别提示

本招标项目在报名结束后须开展投标产品上机试验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7.1小试阶段:截至20223216:00时,投标人须在宁波市阳光采购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后,凭网站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去净化水厂取泥样做小试,以便选定投标产品型号。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的取样时间进行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7.2上机试验阶段:上机试验时间暂定于202233日-202247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各投标人上机试验顺序以取样时间顺序为准),每家投标人上机试验时间均为10个日历天(上机实验期间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净化水厂的生产安排,如因净化水厂生产需要或设备故障停止试验的,可进行顺延),其中前5天为试验产品置换期(不记录相关试验数据),后5天开始记录试验数据。

7.3投标人须在上机试验前将药剂送至各净化水厂,上机试验期间的产品按实和各净化水厂结算(固体按3150元/吨,液体按650元/吨)。

在上机试验过程中,以招标人工作人员为主,投标人可提出合理及优化建议,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招标人设备的运行参数,不得随意更改药剂投加且所有试验数据均由招标人填写到试验证明表上。

7.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与上机试验产品质量相同。

7.5上机试验联系人:邵泽岩,电话:0574-********,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7.6投标文件中须附上净化水厂出具的符合要求的上机试验证明(加盖净化水厂公章及投标人现场试验人员签字)。

7.7投标人现场试验人员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现场试验人员系企业授权代表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u3000 \u3000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堇山西路558号 \u3000

联系人:邵泽岩\u3000

电话:0574-********

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旭东、陈文昌

地址: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养剂 宁波 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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