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美贴土地招商其他招标公告
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美贴土地招商其他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美贴土地项目招商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海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22日17:28 |
开标时间 | 2022年03月04日09:30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坡路 9 号中贤小区 A 栋二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中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6号龙城大厦6-1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工,****-********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pdf |
海南中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美贴土地项目招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美贴土地项目招商
项目编号:HNZZY-2022-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坡路 9 号中贤小区 A 栋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中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6号龙城大厦6-1号房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ZY-2022-013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美贴土地项目招商(项目编号:HNZZY-2022-013),经海资规耕保〔2022〕42号文批准,同意采用招商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由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前来参与。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授权主体:美兰区政府
2.2实施机构: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中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美贴土地项目招商
2.5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金堆村,东至金堆村、南至南洋河、西至村庄、北至原有道路。项目总面积 129.23 亩,根据 2020 年度更新调查成果核算,项目按水田开发整理后,预计补充耕地指标 77 亩(均为旱改水)。
2.6项目投资及招标范围:
项目估算总投资 624.96 万元,新增耕地亩均投资为 8.1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
2.7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服务质量标准。
2.8.运作模式及投资收入来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32号)、海口市关于大力推进土地项目的实施意见(海府规(2021)13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确定海口市土地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回购模式的请示(海资规耕保[2021]362号)、美兰区土地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确定执行。
2.9运作形式:
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资规局)给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耕地后备资源由确定的各家社会投资主体根据相关规划、现场情况自行选址和选址确认(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确认),涉地涉农土地流转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谈判及合同签订,测绘,勘探,设计和预算报告编制(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市资规局批准),施工,监理,资料整理,自验,初验(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终验(市资规局组织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备案(省资规厅),入库(自然资源部),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区政府),按照“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全额投资,自主开发建设实施,全担风险”的项目运作模式。
2.10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收入来源:
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项目,自项目通过自然资源部复核备案确认的补充耕地指标,20%无偿上交省政府,40%无偿交付市政府,剩余的40%归区政府作为项目投资收入来源。归区政府的补充耕地指标,按补充耕地指标通过自然资源部复核备案入库当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最近3 批次同类指标成交价的加权平均(省级统筹指标的限价不作为参考价)计算亩均价格,由市政府向区政府购买,以上指标分配及市政府回购价格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区政府原则按补充耕地指标通过自然资源部复核备案入库当日,市政府与区政府回购价格的九折与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算。 但如市政府新增水田回购价格高于30万/亩、旱改水回购价格高于25万/亩、旱地回购价格高于18万/亩则按市政府向区政府回购指标价格的九折结算;如市政府新增水田回购价格低于30万,旱改水回购价格低于25万/亩、旱地回购价格低于18万/亩则按市政府向区政府回购指标价格的九五折结算。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收到区政府结算款后扣除项目业主管理费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回购款全部拨付给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投资主体签订《美兰区土地项目委托投资建设合同》。
2.11合作期限:开发期:4年,其中管护期不少于3年。
2.12股权结构:本项目公开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
3. 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书面声明);
6)申请人须提供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书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截止至文件接收时间可用额度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符合上述要求相关证明为准)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款要求);
3.2 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因“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款要求);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应满足上述相应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全部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施工方和财务投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资质按照联合体成员分工认定,按照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成员单位等级较低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5申请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申请人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资质须满足本条要求);
2)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提供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其它岗位人员需满足第二章2.1.7;
3)“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水务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口市住建主管部门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款要求)。
3.6其他要求:
1)只有资格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A.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
B.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C.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D.被责令停业的;
E.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F.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G.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果申请人为达到中标目的,有弄虚作假和隐瞒的陈述或行为,上述情况一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其行为在项目建设或运营期间得到核实,采购人将有权终止《美兰区土地项目委托投资建设合同》的执行,无条件收回项目,并提取公司的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
4.风险揭示
4.1项目选址风险,涉农补偿风险,涉农阻工风险,资料整理不全风险,验收风险,备案风险,入库风险,管护期内管护风险,政策变化风险,补充耕地指标价格变化风险以及投资风险等风险皆由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承担。
4.2中选社会投资主体须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向招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美兰区土地项目委托投资建设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其中选资格将被取消,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4.3中选社会投资主体应结合美兰区政府的要求制定合理可行的项目全流程投资建设进度计划,报给招商单位认可。如不能按进度计划实施且自身无补救措施的,招商单位有权将相关资源调整给其它投资主体承接,原社会投资主体应无条件退出,否则视为违约。原社会投资主体无条件退出后,其前期合理投入按招商单位指定的第三方审计结果在相关资源指标产生收入后给予补偿,被强制退出的,不能获得补偿。
4.4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招商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但招商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不得成为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免除其履约责任的理由。
4.5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应充分领会如无法按期完成约定的补充耕地指标所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违约金)。
5. 报名时间及文件的获取
5. 1 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02月22日08:30时起至2022年03月01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5.2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均提供);B、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均提供);C、资质证书复印件;D、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6号龙城大厦6-1号房。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7.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坡路 9 号中贤小区 A 栋二楼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中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6号龙城大厦6-1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ccgp标签: 招商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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