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4]119-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东阳市虎鹿镇项目区施工(第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东阳市虎鹿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虎鹿镇。
工程规模:本项目共整治镇乡河道25条,整治河道长27.7km,岸坡整治27.7km,其中新建护岸22.35km,岸坡整修5.35km,河道清淤21234m。修复堰坝16座、新增堰坝1座,岸边人行便道6918.6m,岸边绿化带21.46km,踏步22座,池塘2座。工程概算建安投资2600万元。
计划工期:12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东阳市虎鹿镇项目区施工(第二次)内的护岸新建(整修),河道清淤,堰坝、踏步修建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应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具体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已在“浙江水利”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中公示本企业的信息。
3.3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三级项目经理聘用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未担任本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
② 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工(水利)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具有水利专业的上岗证书。
④ 以上项目班子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模超过200万元的在建工程中无任职,其中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 7 月 21 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 (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 “电子版图纸”等字样链接下载)。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如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请于2014年7月28日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注: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如发现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在投标确认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纸质图纸每份收取押金 500 元,在投标有效期内退还。
5.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12 日 8 时 30 分;
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投标企业未办理2014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录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咨询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经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投标文件要求参加经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我办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注:网上招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取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7.其他
7.1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2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各一份。
7.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省招投标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招 标 人:东阳市虎鹿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陈 亮 ****-********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高伟成 ****-********
招标人:东阳市虎鹿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2014年 7 月 21 日
点击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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