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监理招标公告
实验小学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郸城县实验小学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监理已由郸发改投资(2014)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郸城县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郸城县实验小学院内
2.2 建设规模:郸城县实验小学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3 总投资:1848万元
2.4 计划工期:545天
2.5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郸城县实验小学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监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无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款,地点为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作为备份。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3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实验小学(盖章)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郸城县 地址: 周口市文明路北段(老房管局院内)
联 系 人:赵天罡 联 系 人:郭冬梅
电 话:138*****369 电 话:****-*******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郸城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盖章)
监督电话: ****-*******
2014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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