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街道办事处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及灭火器材装备招标公告
普吉街道办事处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及灭火器材装备招标公告
21人次 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
原公告: 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普吉街道办事处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及灭火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DCSH*******)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普吉街道办事处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及灭火器材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DCSH*******)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受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委托,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竭诚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及灭火器材装备。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审计报告;
3.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所提供货物在本单位的经营范围内;
4.应具有由消防协会颁发的有效灭火器维修单位资格证或云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资质证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本企业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2014年7月21日起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业务部发售,售价400.00元/份(特快专递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谈判申请人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灭火器维修单位资格证(复印件)或云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所有谈判申请文件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谈判申请文件必须在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上午08:30~09:00 (北京时间)之间送到昆明市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行政办公大楼四楼,谈判申请文件的接收人为:周杰、孙黎明、李秋仙。
六、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上午09:00(北京时间)。
七、竞争性谈判会议将于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在昆明市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行政办公大楼四楼举行,谈判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如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采 购 人: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钟师
采购代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新迎南区商业街5幢一单元
联 系 人:周杰、孙黎明、李秋仙 联系电话:(0871)********
传 真:(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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