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及国际经贸规则下海南农业竞争策略研究课题邀标公告
自贸港及国际经贸规则下海南农业竞争策略研究课题邀标公告
为高质量完成《自贸港及国际经贸规则下海南农业竞争策略研究》课题,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向社会机构公开邀标。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贸港及国际经贸规则下海南农业竞争策略研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孙大海在2021年第2期调研专报《积极应对零关税对海南“三农”冲击探索海南精致农业和共同富裕之路》上的批示精神和厅领导的批示要求,厅发展规划处经认真研究,拟委托有实力的第三方机构承担自贸港及国际经贸规则下海南农业竞争策略研究课题任务。
(二)项目相关要求
1.内容要求。课题要在自贸港框架以及现行国际经贸规则下对海南农业的现状做出客观判断,对海南农业发展所面临的风险挑战和未来趋势做出科学研判。基于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分析RCEP、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对海南农业造成的冲击和带来的机遇,并提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2.质量要求。课题要围绕“十四五”时期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战略背景下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变化,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立足海南实际、突出海南特色,形成原创性研究成果。课题成果要对全省农业工作具备统领作用,能指导推动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高质量发展。课题成果要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基本要求,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以及省领导的阅示。
3.成果形式。提交15-20万字的成果书稿(终稿印刷100本)及1篇5000-8000字的成果报告。
4.时间安排。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正式装订成册,期间阶段性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确定课题框架(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开展深入调研,对调研数据进行分析,对海南农业的政策、趋势进行研究,明确课题基本思路,递交课题框架稿;
第二阶段:提交初步成果(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衔接《海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已出台的有关规划成果以及其他涉农政策性文件,完成课题主要内容,递交课题初稿;
第三阶段:进行专家评审(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召开课题专家论证会和评审会,修改完善后,递交高质量的课题审议稿,经厅领导同意后,报省领导阅示;
第四阶段:装印最终成果(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继续对课题成果进行优化,形成最终稿并印发给各处室和厅属单位。
三、项目经费
70万元整(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四、申报单位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4)具备以下业绩或条件的单位优先考虑:曾为国家部委或我省省级部门、市县政府在农业领域提供规划编制或政策咨询服务,取得高质量成果;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对海南农业基本情况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具有农业领域高层次知名专家学者或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组成的科研团队,专业搭配合理、分工明晰,能形成较强的工作合力;单位具备工程咨询专业资信乙级(含)以上资质(服务专业包括农业、林业)或单位为农业农村部所属的科研机构。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公告中“四、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在农业农村领域曾开展相关规划、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4)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含课题初步框架)。
(5)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办公楼1118室)。
七、结果公示
结果将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谢龙缘,0898-65227229。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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