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20200616工程智能化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20200616工程智能化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工程智能化项目已由大办发【2019】108号文(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意见》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单位招标,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工程智能化项目
(2)项目规模:约130万元
(3)最高限价:130.20万元
(4)采购需求:盐城市大丰区********工程智能化项目,包含不限于货物采购、包装、配件、辅材、运输保险、安装布置就位、检测验收、质保期内免费维护同时提供货物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耗材和专用设备等,还包括提供各项资料、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保密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安装质量应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申请人三年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1日18时前,前往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大丰区幸福西大街37号瑞城国际苑会所二楼)签订保密协议后,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9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办法:
投标人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9时30分前送至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二楼西侧大厅(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100号,北门进,右侧自动扶梯上)。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xjsj.yancheng.gov.cn/)网站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大丰区健康东路8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366
招标代理: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幸福西大街37号瑞城国际苑会所
联系人:顾蓓蓓
联系电话:132*****333
附件:保密承诺书
致: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参与你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工程智能化项目的招标,我单位对你单位提供盐城市大丰区********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履行保密责任,并承诺如下:
1、我单位同意严格保密本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含中标后的相关成果)。
2、我单位保证采取必要的方法对本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含中标后的相关成果),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
3、未经你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透露对本项目招投标所以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含中标后的相关成果)。由于审查、审批、审核等需要必须透露的,我单位应当事先通知你单位同意后方可。
4、 没有你单位书面许可,我公司不得丢弃和处理该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含中标后的相关成果)。
5、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承诺书自加盖我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时间:
标签: 智能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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