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公路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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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养护设备采购招标1-6包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津公路采购********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 已由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以 《关于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市政公路管理 计[2011]6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25%、银行贷款75% ,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西起河北省三河界(与河北省密琢支线高速公路相接),向东在刘吉素、田吉素村北侧通过,与宝平公路相交后在杨家套村北侧转向东南方向,跨越大秦铁路与京秦铁路,穿越瓦岔庄,与京哈公路相交后在郑沟庄、大徐庄、唐坨庄东北侧通过,路线在与津蓟高速公路相交后转向东,在东赵各庄与毛彦庄之间穿过,跨越州河、津蓟铁路、津围公路,通过在曹家庄南侧后沿北横渠北侧继续向东,在清池岭沟北与塘承高速公路二期相交并与之共线,在东陈辛庄北侧止于河北省玉田界(后接河北京秦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0.265公里。。

2.2 本次招标范围:

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所需部分养护设备,。

2.3 标段划分

共分为6个标段,其中:

第1标段:单钢轮压路机1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标段:导热油锅炉1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标段:清扫车3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4标段:干扫车1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5标段:护拦抢修车1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6标段:小型机具一批,明细如下:(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空压机4台、马路切割机3台、发电机3台、电焊机3台、振动平板夯4台、电锤3台、石材切割机3台、角磨机3台、六寸水泵3台

2.4 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 至,共计在合同签订后的40日历天内承包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设备送达天津市指定地点。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投标,只对某合同中的部分设备供货投标者,将不予考虑。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4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公路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4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4个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若由制造商参加投标,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投标,否则全部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06-23日至2014-06-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 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 13时 30分至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07-15 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32号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
邮政编码: 300191 邮政编码: 300143
联系人: 联系人: 姜林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
2014-06-23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李海斌,电话:********电子邮箱:szglzbglz@163.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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