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2021年渔船渔港综合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渔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港池航道清淤)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沧州渤海新区2021年渔船渔港综合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渔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港池航道清淤)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3 09:43信息来源:********2/********2001/********/005c6a62-fe51-421a-9223-ee68abc2c406.html">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渤海新区2021年渔船渔港综合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以 沧海渔函字(202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渔政船检港监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渤海新区渔政船检港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淤方量65202.75方,工程计算超宽按3米,超深0.3米计算工程量;采用抓斗式和水上挖掘机施工,挖方装入驳船外运。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开标当天在线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在本单位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24 09:00至2022-03-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1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渤海新区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闫宵 | 联系人: | 杨英特 |
电话: | 电话: | 176*****788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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