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中医院自动车辆识别一体道闸机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
高港中医院自动车辆识别一体道闸机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
高港中医院自动车辆识别一体道闸机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 | ||
高港中医院行政楼停车场需安装1套自动车辆识别一体道闸机,现就安装自动车辆识别一体道闸机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自动车辆识别一体道闸机 二、采购需求: (一)自动车辆识别一体道闸机:行政楼停车场(需来人至现场确认安装场所)。 (二)最高限价:30000.00元。 (三)停车场出入无人值守,具备录入号牌自动识别功能。 (四)施工周期:自动车辆识别一体道闸机2日内安装调试到位。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流程 院内招(议)标方式,原则上不低于三家,首次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不满三家的,进行第二次公示(5个工作日),二次公示结束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其中有两家潜在投标人的转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的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无异议,转入单一来源院内议价采购。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01月01日-01月0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请有意向的投标人至泰州市高港中医院行政楼二楼后勤保障科报名。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如法定代表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来报名,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下午14:30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1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中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高港中医院 联系人:徐先生 地址:泰州市高港中医院行政楼二楼后勤装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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