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建设项目物料传输系统设备(厢式物流系统、垃圾被服回收系统)的招标文件(300,000元)

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建设项目物料传输系统设备(厢式物流系统、垃圾被服回收系统)的招标文件(300,000元)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69,210,000元
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建设项目物料传输系统设备(箱式物流系统、垃圾被服系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答疑及补遗文件03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根据网络提问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一、中型箱式物流传输系统”中存在有明显的倾向性内容。

市场公开信息平台公布的实时查询信息,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明显存在“艾信”独家参数,完全打破了招标活动本应遵守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3.1.7 语音通话系统……”;

语音通话功能为艾信独有功能,该条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

(2)“3.1.8 语音发箱系统……”;

语音交互功能为艾信独有功能,该条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

(3)“5.1.3.1 远程与本地双模式切换系统……”;

(4)“5.1.3.2 节能处理系统……”

(5)“5.1.3.4 物流积放系统……”;

(6)“5.1.3.6 周转箱追踪系统……”;

(7)“5.1.3.9 防拥堵系统……”;

(8)“6.4.9 售后提醒系统……”;

(9)“6.4.11 运维系统……”;

(10)“6.12 能耗管理与分析系统……”;

(8)(9)(10)售后服务监控运维系统各厂家处理方式不同,例如:有短信通知、运维记录、零配件寿命估算等,本次招投标参数所要求具备的电话提醒、app、售后打卡、能耗管理等功能均为艾信独家参数,上述参数均具有唯一指向性。

(11)“9、物流传输消毒杀菌及空气环境控制系统”

各厂家才用的感控杀菌系统形式不同,均可达到招标要求的各种病毒去除率数据,但此条参数要求具备空气过滤模块、喷雾装置、紫外灯模块等功能组件相当于强制要求采用消毒喷雾+紫外灯形式的感控杀菌形式,此种形式为艾信独家技术参数,改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

质疑理由:

以上所提到的所有招标文件参数均提到了明确的系统名称如“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发箱系统”等,中型箱式物流传输系统在国内市场与其他物流传输技术相比较属于新技术,截止目前没有正式的国家相关标准出台,行业标准也无上述相关描述,并无统一的系统模块命名,各投标企业会根据自身技术特点实现业主方的功能需求。所以在招标文件中所有提到的相关系统名称及后续功能描述均带有明确的指向性,十数项参数综合起来仅与“艾信智慧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相关联,严重影响了本次招标的公平性。

检验报告、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测试报告以上四种第三方的报告中的任何一项均可以直观反映设备的性能情况。

答:语音通话系统、语音发箱系统、远程与本地双模式切换系统、节能处理系统、物流积放系统、周转箱追踪系统、防拥堵系统、售后提醒系统、运维系统、能耗管理与分析系统、物流传输消毒杀菌及空气环境控制系统及其相应技术参数或实现方式均属于常规功能,不存在投标人所述的仅唯一厂家可以实现的情形。相应检测报告也属于常规报告,具有对应功能的产品均能提供。上述功能要求及检测报告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要求:

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气力式垃圾被服收集系统

整体要求

(二)设备主要性能及参数

2.5站点防火要求:

投放口是由304不锈钢板制作……

2.6远程提示功能:

系统具有语音报警和短信提醒功能……

2.7视频记录功能:

4.3开门方式:

4.6远程提示功能:

5管道系统-5.7烟雾及温湿度检测:

10.3站内异味防逃逸措施:

11.5自动清点功能(可选配):

11.6ID识别功能(可选配)可选配被服管理系统:

以上招标参数中,对于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印有CNAS和CMA标识的软件测试报告的要求。存在不合理现象。且目前没有指定的真空垃圾被服系统的规范与标准,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均是参照其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不能作为对所投系统设备的稳定性的依据。并且除除尘除臭设备的检测需系统启用后,进行采样,检测报告是后置检查。所有以上要求存在品牌指定倾向。

且参数中提到的“(可选配)”功能并未出现在采购清单及工程量清单中,选配功能是否存在并不会对此次采购设备性能造成影响。所以这些“可选配”的参数出现仅仅是为了有指向性的让某一品牌中标。

建议修改:

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软件测试报告等以上的每一种文件均可以体现设备性能,对于单一的参数描述建议修改为以上几种国家认可的报告提交一项即可。

答:招标文件上述功能要求中需提供的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测试报告等均属于常规报告,具有该功能的产品均能提供。上述检测报告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0.4低于成本报价 编列内容: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额)低于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额)相应价格的85%。

需澄清的问题:投标人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应在各投标人报价之间互相比较之后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应该限定低于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额)相应价格的 85%就启动低于成本评审,是否涉及保护报价高的投标人?同时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建议删除此条。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已充分明确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办法及流程。招标人仅设置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标准,不是判定低于成本的标准,不涉及保护报价高的投标人及损害招标人利益。

问题四:(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需澄清的问题: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能找到第3.5.1项规定,请招标人明确;

答: 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条。

3.5.1条内容如下: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复印件

问题五:(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1)商务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业绩(投标人履约能力)评分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所投品牌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 万元的中型箱式物流系统、气力式垃圾被服系 类似业绩得3分,每增加一个上述业绩加一分,最多得5分。 注:1、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已完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 明复印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参数或年限的需提供使用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含使用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业绩要求:中型箱式物流系统、气力式垃圾被服系统,两个系统共同达到 3500 万或单个系统达到 3500 万均可。

需澄清的问题:请招标人澄清中型箱式物流系统、气力式垃圾被服系统两个系统共同达到3500万是否需要同一个合同?还是两个合同相加即可;

答:一个合同达到3500万。该合同中只有中型箱式物流系统或者只有气力式垃圾被服系统,或同时包含中型箱式物流系统和气力式垃圾被服系统两个系统均可。

问题六:(四)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三、技术性能指标

气力式垃圾被服分类收集系统

2.6 远程提示功能:系统具有语音报警和短信提醒功能,当投放口未关门超过一定时间时,会自动语音提醒并发送短信给维护人员,避免因投放口长时间未关闭而导致系统异常。提供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上述功能检验报告。

2.7 视频记录功能:投放口具有视频记录功能,用于记录投入人及投放过程、垃圾分类的追溯监控。提供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上述功能检验报告。

▲6.5 噪音要求:风机房外应将噪音控制到最小水平,须符合环境噪音的相关规范,噪音≤45分贝。提供市级以上质监部门的噪音检测报告。

6.6 降噪措施:厂家须根据抽风机的运行噪音情况,提供风机房的降噪解决方案,须符合环境噪音的相关规范,噪音≤45分贝。提供市级以上的质监部门的噪音检测报告。

▲10.3 站内异味防逃逸措施:异味防逃逸系统:垃圾站集装箱转运门处,应设置异味防逃逸系统设备,能够有效阻止异味在垃圾站房卷帘门打开时向站房排放。并且该系统须做到通电即用,可随卷帘门打开时自动开始工作,并随卷帘门关闭而自动延迟关闭。提供国家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10.5 气体排放要求:气体要求处理后达标排放,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小于等于0.2mg/m?,提供国家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需澄清的问题:垃圾被服收集系统非特种设备,而以上技术性能条款均要求投标人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涉嫌限定或指定供应商,排斥其余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澄清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与以上条款提及的功能的关联性,同时澄清提供质监部门检验报告的必要性;

答:招标文件上述功能要求中需提供的检测报告均属于常规报告,具有该功能的产品均能提供,不存在限制性。上述检测报告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七:(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三、技术性能指标 气力式垃圾被服分类收集系统

10.4除臭系统:垃圾站房内应设置消毒除臭系统,控制并处理垃圾异味和病菌等。喷雾管道须要用不锈钢材质,SS304,管道壁厚1mm,喷头间距1.5m,从高处向斜下喷雾,能够100%覆盖作业区。动力系统流量不小于3L/min,可智能调节使用时间,定期定时自动喷洒。主机内须内置过滤系统,过滤等级不低于0.01微米;主机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缺水断电保护,实时水压显示,循环时控,启停时控,湿度控制,温度控制,自动/手动双运行模式。雾化喷头雾化量不低于0.035L/min。提供国家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需澄清的问题:1、垃圾被服收集系统非特种设备,此条要求投标人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涉嫌限定或指定供应商,排斥其余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澄清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与以上条款提及的功能的关联性,同时澄清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必要性;

答:招标文件上述功能要求中需提供的检测报告均属于常规报告,具有该功能的产品均能提供,不存在限制性。上述检测报告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八:(二)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三、技术性能指标 气力式垃圾被服分类收集系统

11.4********">智能化人工智能搬运系统:被服框机器人搬运系统:系统可对接搬运机器人,当收到被服框集满信号后,系统呼叫搬运机器人自动接驳被服框,将被服框搬到指定位置,并替换一个空的被服框到接收处。搬运机器人采用360°激光和视觉多重导航方式,能自动避障并自主规划路径,安全可靠。提供国家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11.5********">自动清点功能(可选配):可选配被服RFID清点系统:被服框由搬运机器人接驳搬运通过RFID清点机时,可触发被服清点机自动清点被服数量和种类,被服清点机采用UHF RFID标签识别算法,可实现被服快速批量清点。提供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证书、印有CNAS和CMA标识的软件测试报告。

11.6 ID识别功能(可选配):可选配被服管理系统:实现每件被服的ID识别清点,所有的业务数据RFID全自动扫描录入,并自动记录相关的出入库信息及规格数量,可提供用户单据查询、数据汇总和报表分析。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印有CNAS和CMA标识的软件检测报告。

需澄清的问题:1、垃圾被服收集系统非特种设备,11.4、11.5条款要求投标人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涉嫌限定或指定供应商,排斥其余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澄清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与以上条款提及的功能的关联性,同时澄清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必要性;2、自动清点功能、ID识别功能同样是可选配功能,同样涉及软件,一个需要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而一个不需要?请招标人澄清。3、11.5、11.6为选配功能,该选配功能是否包含在招标控制价中,若不包含,是否还需要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4、11.4条款为被服框机器人搬运系统,该系统是否包含在招标控制价中,若不包含,是否还需要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5、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是针对自动清点功能还是针对被服RFID清点机?6、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是针对对接搬运机器人的功能,还是针对被服框机器人?

答:1、因本项目采购范围不包括被服框机器人,故11.4条智能化人工智能搬运系统不要求提供国家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11.5条自动清点功能,不要求提供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11.5条自动清点功能,不要求提供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11.5条和11.6条两项可选配功能不包括在控制价中,不要求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11.4条被服框机器人搬运系统,该系统功能包括的控制价中,但不包括搬运机器人。不要求提供国家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5、11.5条自动清点功能,不要求提供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6、11.4条被服框机器人搬运系统,不要求提供国家市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问题九:(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三、技术性能指标 气力式垃圾被服分类收集系统

14.12.垃圾检测:通过人工智能识别垃圾种类,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管道路径自动切换,送至对应处理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印有CNAS和CMA标识的软件检测报告。

需澄清的问题:请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垃圾被服系统是否有垃圾分类功能?若没有垃圾分类,是否还需要满足2.垃圾检测的要求。

答:本项目垃圾被服系统具有垃圾分类功能。该垃圾分类功能为医院工作人员将不同种类垃圾装入不同容器中(如专用垃圾袋、垃圾箱等),垃圾被服系统通过该容器上的某项特点(如颜色、二维码或特定标识等)识别具体种类的垃圾。

二、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订: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技术评分标准修改为:

2.2.4(2)

技术

评分

标准

主要性能参数

9

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第五章供货人要求附件中技术参数中,标注 “▲”号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全部满足得9分。

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不满足。

其他性能参数

6

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第五章供货人要求附件中技术参数中,未标注“▲”号的,每不满足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不满足。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3月10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3.招标文件已相应修改,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2日

递交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厢式物流 传输系统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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