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6/2022-20368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发文日期: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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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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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2021年我局按照《法治哈尔滨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法治建设全面化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以“职责法定,权责一致”为原则,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全力组织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确认工作。细致梳理《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责任事项清单》,有效维护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

二是按照《<哈尔滨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内容,明确分工、细化措施、推进落实。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局法治工作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审查、公示、备案、解读关,为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是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谁起草、谁组织实施,谁负责管理”的清理原则,及时对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凡做出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调研、咨询、讨论环节,必要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团体和专家的意见。

二是严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流程关。开展规范化执法活动,强化局机关内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力度,在案件办理流程上把好四关:一是现场调查取证关,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二是把好立案关,确保具备法定立案条件。三是把好审核关,进一步核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程序及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四是把好案件审结关,对较大案件,经案件审理办公室审理后,提请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按照规范的标准和格式公示执法信息,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印发《哈尔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部,印发《哈尔滨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13部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委成员单位编发56部部门预案。

二是全面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19年,市救灾物资管理职能并入我局后,为提高我市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我局立即着手新建物资库工作。新库启用后,可满足辐射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下规定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万人的救灾物资储备需求。

三是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减灾示范社区、科普宜教基地建设。依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完善现有临时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现有临时应急避难场所324处。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充分借助我局选聘律所、顾问律师庭审应对技巧,严格依照法治政府部署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我局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起,此2起行政诉讼案基于同一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活动,局领导对案情认真分析了解原告诉讼目的,均出庭应诉。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将财政预算、行政处罚、应急资源情况等信息公示,对于一些重要信息,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更新。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发布在局网站,并与多部门形成联动,扩大受众面。切实体会人民群众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需要,将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做点重点,及时公示并解疑答惑。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快信息化技术、装备和配置和应用,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化管理应急工作平台。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并印发局机关各执法部门及各区县(市)执行。同时对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案卷评查活动,以检查结果反馈讲评促进执法规范。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全局法治工作水平,在多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按要求呈报;制定印发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同时督促相关部门按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并向司法局和依法治市办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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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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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2021年我局按照《法治哈尔滨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法治建设全面化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以“职责法定,权责一致”为原则,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全力组织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确认工作。细致梳理《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责任事项清单》,有效维护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

二是按照《<哈尔滨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内容,明确分工、细化措施、推进落实。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局法治工作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审查、公示、备案、解读关,为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是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谁起草、谁组织实施,谁负责管理”的清理原则,及时对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凡做出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调研、咨询、讨论环节,必要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团体和专家的意见。

二是严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流程关。开展规范化执法活动,强化局机关内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力度,在案件办理流程上把好四关:一是现场调查取证关,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二是把好立案关,确保具备法定立案条件。三是把好审核关,进一步核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程序及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四是把好案件审结关,对较大案件,经案件审理办公室审理后,提请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按照规范的标准和格式公示执法信息,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印发《哈尔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部,印发《哈尔滨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13部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委成员单位编发56部部门预案。

二是全面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19年,市救灾物资管理职能并入我局后,为提高我市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我局立即着手新建物资库工作。新库启用后,可满足辐射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下规定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万人的救灾物资储备需求。

三是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减灾示范社区、科普宜教基地建设。依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完善现有临时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现有临时应急避难场所324处。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充分借助我局选聘律所、顾问律师庭审应对技巧,严格依照法治政府部署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我局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起,此2起行政诉讼案基于同一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活动,局领导对案情认真分析了解原告诉讼目的,均出庭应诉。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将财政预算、行政处罚、应急资源情况等信息公示,对于一些重要信息,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更新。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发布在局网站,并与多部门形成联动,扩大受众面。切实体会人民群众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需要,将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做点重点,及时公示并解疑答惑。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快信息化技术、装备和配置和应用,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化管理应急工作平台。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并印发局机关各执法部门及各区县(市)执行。同时对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案卷评查活动,以检查结果反馈讲评促进执法规范。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全局法治工作水平,在多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按要求呈报;制定印发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同时督促相关部门按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并向司法局和依法治市办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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