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

韶山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山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韶山市发改局以韶发改发[2012]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招标人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韶山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韶山市清溪镇

2.3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800㎡,总投资约1510万元

2.4工期要求:30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新建经济适用房100套(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企业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被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支行
银行账号:****************0869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7月22日~2014年7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在湘潭建设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投标人须在2014年7月26日17:00之前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地址:中国人民银行韶山市支行综合楼二楼)缴纳招标文件费用400元和资格审查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400元,资料费缴纳后不退还。招标代理公司不得询问任何关于投标人的信息,投标人只需缴纳资料费用,逾期视为无效投标。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原件,否则拒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韶山市韶山中路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9时00分。如资格审查完成后幷经同意也有可能于资格审查结束当天开标,即2014年8月13日。

9.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融资条件:本项目采用融资条件进行招标,投标人应具备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保障能力,招标人向投标人融资壹仟万元(¥1000万元),并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必须同招标人签订融资意向协议。开标前投标人没有提供融资意向协议的招标人将被拒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融资款的返还时间和利息计算将在签订融资意向协议时具体明确。融资款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为(开户名称:韶山市经济实用房建设办公室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韶山市支行银行账号:88290311000004561)。融资款汇入时间为中标公示期满后7天之内将融资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指定帐户缴纳融资款的,视同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并按上述规定缴纳融资款,依此类推。

12.2韶山市以外的企业来韶山市进行投标活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在开标前持工商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韶山市住建局二楼)进行登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韶山市韶山中路

联系人:冷先生

电话:133*****4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